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项目拌合站等临时用地审批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由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郓自然资规函〔2024〕60号),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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