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船员如何维权?舟山出了这个招儿!

职场   2024-11-05 11:14   江苏  

中国船员

海船船员”融治理“

维权服务机制

新时代“枫桥经验”


保障船员合法权益


为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加快打造一支高素质船员人才队伍,优化船员职业发展环境,保障船员合法权益,舟山海事局联合中共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中共舟山市委政法委员会、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总工会、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6部门出台《关于舟山市海船船员“融治理”维权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建立舟山市海船船员“融治理”维权服务机制。


 打造“融平台”

形成完善多元调解体系 

横向联动

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各自在综合治理、海事司法、行政管理、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专业优势。

纵向协同

打造“海上共享法庭”,延伸“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创新引入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平台参与。集约高效,打造一支基层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队伍,实施动态管理。


 健全“融联通”

构建全域覆盖的联治格局

常态化信息通报和反馈 

加强行业协会和行政执法、海事司法的沟通联系,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存在违反《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规定的有关情况,及时相互通报。

强化理论引领

建立海船船员维权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人才培养和课题研究机制。各部门加强宣传、交流、培训,保障船员在船舶上的工作环境、职业健康保障和安全防护、工作和休息时间、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构筑“融治理”

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轨道

立足源头治理

在法律程序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托各中心进行调解,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

确立限时办结制度

各中心一般应自接受交办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时限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重大矛盾纠纷会商研判

有涉海船船员重大矛盾纠纷时,相关单位常态化进行会商研判。


 建立“融机制”

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明确会商机制

每年召开1次定期会议,同时,根据需求不定期进行业务交流。

加强法治宣传

通过多媒体形式不定期发布海事行政执法、司法白皮书、情况通报、典型案例等,提升船员维权意识和能力水平。


强化成果提炼

畅通“最后一公里”,聚焦典型培塑,打造富有海岛特色的“海上枫桥经验”标志性成果。

 舟山市海船船员“融治理”维权服务机制

各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区域

单位

联系电话

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

4008566180

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    

0580-2323355

定海区社会治理中心 

0580-2037995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821205

舟山市定海区总工会

0580-2040387

舟山马岙海事处

0580-8082028

舟山定海海事处

0580-2820832

舟山岙山海事处

0580-2310804

普陀区海上融治理中心

0580-3015099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3054704

舟山市普陀区总工会 

0580-3024333

舟山沈家门海事处

0580-3665480

舟山六横海事处

0580-6070373

舟山普陀山海事处

0580-6091674

岱山县社会治理中心

0580-4406585

舟山市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4473266

舟山市岱山县总工会

0580-4470797

舟山岱山海事处

0580-4485300

嵊泗县社会治理中心

0580-5550869

舟山市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5592685

舟山市嵊泗县总工会

0580-5082053

舟山嵊泗海事处

0580-5865625

今后,舟山海事局将持续发扬“主角”意识,积极参与打造政府、企业、社会参与的海域管控共同体,助力构建和谐海上劳动关系,不断提升治理活力和治理效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海船船员维权治理现代化。

来源:浙江海事

船盟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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