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员
为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加快打造一支高素质船员人才队伍,优化船员职业发展环境,保障船员合法权益,舟山海事局联合中共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中共舟山市委政法委员会、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总工会、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6部门出台《关于舟山市海船船员“融治理”维权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建立舟山市海船船员“融治理”维权服务机制。
打造“融平台”
形成完善多元调解体系
健全“融联通”
构建全域覆盖的联治格局
构筑“融治理”
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轨道
建立“融机制”
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舟山市海船船员“融治理”维权服务机制
各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来源:浙江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