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带动学生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大学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精神。依据《西安欧亚学院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分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学生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评审范围
(1)文化传媒学院大二及以上统招本科在校生
(2)文化传媒学院所有班集体(大二及以上)和学生组织
02
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
优秀个人类
学习标兵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执行大学生行为规范。
道德品质优良,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在2023-2024学年中,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5名,且必修课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积极参与分院专业相关活动、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实习实践优秀学生
积极参加2024年分院组织的高质量集中实习,遵守学校学生实习守则和规章制度,并且遵守实习企业的员工规范制度,实习期间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服从实习安排。
学习态度认真,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必修课考试无不及格课程,无违纪处分现象,能够将专业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刻苦钻研业务。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积极发挥协作和组织作用,受到实习小组、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好评。
按照要求完成实习日志、提交实习相关材料。
创新创业优秀学生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成绩优良,且2023-2024学年所学必修课程考试通过率100%,无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现象。
2023-2024学年在创新型项目、创新创业实践、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
要求3当中所参加比赛需在2023年9月-2024年8月期间,方可参评。
优秀学生干部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主动、有创意,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工作业绩突出。
工作中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具备较强的助人意识和奉献精神。
任职一年及以上,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内无违纪现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学习成绩优良,2023-2024学年所学必修课程考试通过率100%,无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现象。
荣誉学生
品学兼优,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在分院学生行为引导等志愿服务工作方面能以身作责,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成绩优良,2023-2024学年所学必修课程考试通过率100%,无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现象。
优秀集体类
优秀班集体
班级班委建制组织完善,班级制度健全,班委干部工作能力强,能齐心协力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推进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班级具有良好班风、学风,班级平均到课率、四级通过率、学籍预警比例、班级获奖学生比例、读书借阅情况等在同年级中相比较好。
班级学生能够根据专业特点,能够自主开展有助于提升班风、学风的活动,加强班级凝聚力。
班级学生考风考纪优良,无考试作弊现象。
优秀学生团队
团队内部人员稳定,制度体系健全,分工明确,有完整的考勤记录。部门主要负责人能够以身作则,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团队定期召开例会,会议资料留存完善;
团队对干事至少进行2次的培训,支撑材料完整;
积极举办或者承办分院各类活动至少6次,为分院发展做出贡献;能密切联系学生,主动做好与学校、学院及学生之间的交流合作。
最佳实践奖
申请对象包括隶属于分院的所有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工作室、学生项目团队、学生项目工作坊等,其中学生社团成立需满一年。
在2023-2024学年承办或者协办分院重要活动不少于3项,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且对分院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和较大支持的学生组织、社团等。
团队成员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目标意识和大局意识,拥有较好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院长提名奖
团队成员须半数以上为文传学生,团队主要成员在上一学年没有挂科及违纪记录。
团队成员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团队凝聚力、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责任感与奉献精神。
年度对分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契合分院发展战略,高度体现分院的品牌文化价值,并有效践行或促进了分院的人才培养理念
注:优秀集体类奖项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03
评选推荐程序
(一)个人及团队进行申请(11月14日-11月18日)
1
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报,需提交个人申请书一份,填写申报表的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班级申报
各参选班级或团队提交参选申请书一份,填写《文化传媒学院优秀班集体申报表》或同时附上证明材料。
3
团队申报
各参选团队提交参选申请书一份,填写《文化传媒学院优秀学生团队申报表》、《文化传媒学院最佳实践奖申报表》或《文化传媒学院院长提名奖申报表》,同时附上证明材料。
(二) 分院审核和公示(11月19日-11月26日)
学生申报材料由学生事务中心进行初审和汇总,学生事务中心将初审评选材料交由分院奖励评审小组最终决定。评选结果由学生事务中心在分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奖励。
04
其他
(一)申请人如有多重身份,仅限申请一项奖项,不得重复。
(二)同一学生不可同时认定为校级“学习标兵”与分院级“学习标兵”。
(三)2023-2024学年所学必修课程必须和班级其他同学保持一致,即同学年和同课程。
(三) 申请者将申请书、申报表以及其他支撑资料纸质版,于11月18日16:00前交至各自辅导员处。
(四) 申请“实习实践优秀学生”奖项的同学,申请材料提交给各自实习指导老师,再由实习指导老师交给各专业实习专员老师审核报送。
供稿丨文传学生事务中心
编辑丨詹天婵
部门丨文传学生事务中心
[关于文传·学习支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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