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有网友爆料:平阳县人民医院突发被闹 一幕,现场聚集了大量患者家属,情绪激动。据现场目击者描述,患者家属们聚集在医院内,现场气氛紧张而沉重。
从视频显示,现场被拉起了一条黑白横幅,上面写着“平阳医院还我爸爸”的字样,场面一度水泄不通。
医院的大堂内,家属情绪激动地跪在地上,这一场景迅速吸引了周围人群的注意。
据家属爆料:患者,男,44岁,于2024年10月6日因胸闷在当地就医,心电图检查怀疑心梗,11时许救护车送至温州医科大附属第一医院。
10月7日下午经造影检查三根血管堵塞,当天完全了一根血管支架手术。
10月9日晚八点30分完成第二根血管支架手术,第三根保守治疗。
10月10日早八点查房后,不足12小时院方通知出院,患者出院后不足3小时再次发生胸闷胸痛状况,导致患者失去了最后生存机会。
▲疑似患者女儿发文
目前,这起事故的具体原因尚未明确,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保持冷静,不造谣、不传谣,静待官方通报。
医院工作人员也透露,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已恢复正常秩序 。当出现医疗事故时,家属悲痛的心情可以理解,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理智处理;而在医疗机构摆设灵堂、打砸办公场所甚至是医护人员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的诊疗秩序的“医闹”行为是违法的,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希望患者家属能够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医院也及时回应患者的述求。愿两方能够坐下来好好沟通,尽早解决矛盾。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从道德和伦理角度看,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需要保持安静和秩序。在医院内闹事,不仅会影响其他病人的治疗和休息,还可能干扰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甚至威胁到医疗安全。因此,即使遇到医疗事故或纠纷,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闹事等不理智的行为。
当在与医疗机构发生纠纷时,建议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处理,向当地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申请调解;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切忌不要认为谁受伤谁有理。
“医闹”行为不合法,必须严厉打击!
印象中这是近期温州第三起医闹事件了。
上个月,温州附属第一医院也发生一起。
一位女病人在医院死亡,家属不满,在医院门口大闹。
据了解,死者刘女士在温州附属第一医院肾内科住院当天,下午14点15分在医院住院部自行办理住院,当天晚上21点15被告知死亡。
家属对此结果难以接受,认为医院方面存在过失,在医院门口讨要说法和赔偿。
而今年7月那起,更让心悸。
也不仅仅是温州。
今年9月18日,河北廊坊霸州开发区医院发布情况说明。因患者死亡 家属以拉横幅、摆放水晶棺与花圈、焚烧纸钱、饮酒聚餐等形式在医院聚集讨要说法。
中国医生,已经被医闹吓破了胆。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医闹”参与人员,轻则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重则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实中真正因医闹被判刑的,有几个?
“只是个例,患者家属情绪比较激动,也可能不懂法,要换位思考,多理解”。这种思维,影响并左右了执法者对医闹者的打击力度。
医疗本身就是存在一定风险,医护人员也是最希望病患早日康复出院,他们又何必惹事上身?我们不能让医生在救治病人的同时,又让他们成为暴力的目标。
医生也是人,他们也有家庭,也有情感、也会疲劳。他们每天面对的是一个人的生死,压力山大的程度不是普通人能够凭空想象出来的。绝大部分医疗意外,都不是医生的责任,而是疾病本身。绝大多数医生都是怀着救死扶伤的初心,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工作的。
所以,这种聚众医闹行为,破坏了医患关系,造成不好影响,也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损害了法治权威。
它不仅影响了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也引发了公众对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的担忧。
长远来看,如果不加以有效遏制,医闹现象,将严重威胁到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果因为见到医生们工作环境的恶劣,当代大批优秀的年轻人,就可能会选择不学医,这也意味着将来的医疗后续情况,会更令人担忧。
因此,对于医闹事件,手不能软,心更不能软,必须从快从严从重打击,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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