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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贵州买茅台”——这原本是一些消费者心照不宣的“福利”,但当规则突然改变,原本的“稳赚不赔”也可能变成一场官司。
最近,上海的李先生就因为航空公司拒绝按照原本的规则售酒,将其告上了法庭,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
1.
01案情回顾:频繁飞行购茅台,被拒引发诉讼
李先生发现了一个“稳赚不赔”的生意。
航空公司推出了一项活动,乘客每次乘坐航班的可以以1499元的优惠价格购买茅台酒一瓶。
众所周知,茅台的市场价远远高于这个价格,李先生看准了其中的商机,开始频繁往返于上海和贵州之间。
据统计,李先生在数月内累计乘坐了60趟航班,购买了304瓶茅台酒。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这样的频次和数量显然超出了日常需求的范围,而李先生显然也不是为了自用,他希望通过倒卖这些茅台酒获得一笔丰厚的利润。
事情的发展并没有按照李先生的计划顺利进行。
航空公司在活动进行到一段时间后,突然修改了活动规则,限制了购酒的资格,并且明确表示无法保证每位乘客都能成功预约到茅台酒。
这一改动直接影响了李先生的“生意”。
2023年11月23日至30日期间,李先生购买了13张机票,但未能成功预约到任何茅台酒。
李先生对此十分不满,认为航空公司在未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单方面更改了活动规则,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
他认为自己完全符合活动主体资格,理应享受此前活动承诺的购酒权利。
李先生将航空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按照1499元的价格出售78瓶茅台酒。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初步认为李先生的诉求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判决航空公司需交付给李先生52瓶茅台酒。这一结果并未让双方满意,航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2.
02法律分析:格式条款与消费者权益
在二审过程中,法院开始深入分析航空公司活动规则的法律效力以及李先生的购酒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针对李先生的诉求,法院审查了航空公司活动规则的性质。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活动规则属于格式条款的一种,航空公司有权根据运营情况调整相关条款,尤其是当活动涉及到供货不稳定的商品(如茅台酒),经营者有权在合理范围内对活动进行调整。
但前提是,航空公司必须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确保消费者知晓活动规则的变化。
从本案来看,航空公司在规则修改后,确实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了相关公告,并提醒消费者活动规则有所调整。
法院认为,航空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告知义务,李先生作为一名频繁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责任及时了解活动规则的变化,并作出自主选择。
法院还关注到李先生的购酒行为是否符合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法的重要原则之一,要求交易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基本准则。
本案中,李先生的购酒行为显然已经超出了“正常消费”的范畴。
频繁乘坐航班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出行,而是为了获取茅台酒,这与活动的初衷相违背。
法院认为,这种行为属于“恶意利用规则”,并不符合一般消费者的行为逻辑。
法院还引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款,指出消费者在参与类似活动时,虽然享有一定的优惠权利,但这种权利必须在合理范围内行使。李先生的行为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因此他的诉求并不完全成立。
基于以上分析,二审法院作出改判,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3.
03案件看法:频繁购酒,是否“玩不起”了?
法院的最终判决确实令不少人感到意外。
在很多人看来,李先生只是“钻了个空子”,利用航空公司的规则赚点外快。
法院却给出了非常明确的态度:规则可以利用,但不能滥用。
李先生的行为虽然表面上看是合理合法的,但实质上却已经偏离了活动的本意,甚至有“恶意套利”的嫌疑。
针对这一判决,网友们的评论也相当热烈。有人认为航空公司活动的确存在不够周全之处,导致李先生有机可乘;但也有网友表示:“自己智商有问题,还怪别人没提醒他?”、“这种频繁乘机买酒的行为,早就该被限制了!”
不过话说回来,在商业活动中,消费者确实有权利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但这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李先生的例子告诉我们,即便是看似无害的“薅羊毛”,背后也可能隐藏着法律风险。
那么,对于这场“茅台风波”,你怎么看呢?是李先生“玩不起”了,还是航空公司“耍赖”了?
(免责声明:本故事完全属于虚构创作,仅供娱乐消遣阅读,任何与现实人物、事件或机构的相似之处,均为巧合,并非有意模仿。本文不对法律分析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用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也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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