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执法部门对滴滴出行罚款1万元

民生   2024-10-31 12:00   河北  

近日,沧州市交通运输局作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该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

来源:沧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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