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里的有趣脑洞可以开的很大

职场   社会   2024-03-25 18:20   安徽  






以下内容仅为案件过多后的幻想,与真实案件无关,权当消遣。




  01   

刑事处罚的是客观肉体还是思维?

科幻届有个说法,人类永生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思维的转存。客观肉体是有使用期限的,但客观肉体却是可以更换的,就例如把电脑里的软件拷贝到其他电脑上。因此这个自主意识可以存在于无限个客体上,也就实现了永生。

这个问题放到刑案中就比较开脑洞。假如一个人如果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在罪行被发现追诉之前发生事故,整个人失去了记忆。因为罪行没有被发现,这个人生活了很多年,在某个地方成为了标准的好人,甚至对社会贡献很大。最终之前罪行暴露,但这个人一脸懵,因为他的记忆压根没有之前内容,像是另外一个人的行为,那么此时刑法处罚的是什么?





    02   


这是之前听到的一个有意思的故事。

假如杀人现场,甲被乙所杀,现场没有收集到有价值的线索。唯一的目击者是乙养的一条狗,只有狗认识杀害主人的凶手,见到凶手就会狂叫。那么这条狗是否可以出庭作证,属于什么证据。




   03   


如果有一个嫌疑人绑架婴儿并将其隐藏在深山中,侦查人员的救援时间只有24小时,否则婴儿必死。而婴儿具体藏在哪里只有犯罪嫌疑人知道,此时嫌疑人求死心切,耐心的劝导已经不可能,而大规模的拉网搜索必然超过24小时。拯救婴儿的唯一途径就是对嫌疑人刑讯逼供,使嫌疑人迫于肉体痛苦说出婴儿藏匿地点。此时侦查人员对嫌疑人刑讯逼供,那么侦查人员行为如何评价。




    04  


Ai逐渐拥有自主意识是大势所趋。如果AI根据自我意识实施犯罪,AI是否可以成为刑罚处罚对象。如果是在境外犯罪,我国刑法是否可以适用属人管辖。AI的创立者明知AI可能实施犯罪,那么创立者是否应当对AI的自主意识负责。





    05   

不能治病的医生是否应该失业?

有关法律这一行是否会被科技替代,也就是我们是否会失业的问题,有个主流的反对观点就是机器永远是机器,不会有人的情感。

那么换另外一个赛道来看。无论是法律知识、刑侦技巧、指控技巧或是辩护技巧,其本质都是知识,也就是可以被计算机深度学习和反运用。当一个计算机掌握了无限大的这些技巧并反运用,是不是存在完美犯罪的可能。可以不被侦查到,可以不被完美指控,最终无法定罪,那么法律工作者是不是就成为那个不能治病的医生。









林深时见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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