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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人民法院的有力作为、优质服务和为民情怀,让民营企业感受到了萧县暖心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创公司的债权人在收到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后说。近日,在萧县人民法院的协调下同创公司破产案件历经数年,实现了破产清算,企业资产得以变现,35名职工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萧县同创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11日,注册资本为803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2010年,由于经营不善,资金周转陷入困难,导致公司资不抵债。同年12月3日,萧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受理萧县同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多次对同创公司的资产进行拍卖,但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搁置,案件停滞不前,众多债权人权益无法实现,信访矛盾突出。
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后,萧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机制作用,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针对“同创公司”破产案件,萧县政府先后主持召开3次府院联动会议,并最终确定了由萧县建投公司整体收购公司资产的解决方案。而后,在破产审判团队的指导下,管理人高效迅速完成破产清算各项工作,多次召开债权人会议,形成了一致的财产分配方案和财产处置意见并获得通过。2022年8月,萧县建投公司以4100万元价格整体收购同创公司,企业资产最终得以处置。
府院联动机制的运用的不止于此,担任同创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安徽山石律师事务所潘律师说:“资产收购过程中,萧县人民法院又多次与税务局进行沟通,确保破产企业享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款优惠等政策,共减免税收230万元,同创公司的资产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萧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市场化导向,遵循法治化路径,努力让破产案件审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营造“降本增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
来源:拂晓报
作者: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