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读马·理解中国”
第六期读书会顺利举行
《大国之基:中国乡村振兴诸问题》后三章
本期导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乡村是国家发展的基石,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了解中国乡村振兴相关问题,2024年11月1日,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马读马·理解中国”第六期读书会于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307会议室举行。在上期读书会的基础上,本期主讲人白云分享了贺雪峰的著作《大国之基:中国乡村振兴诸问题》中后三章的内容。读书会围绕著作中的核心观点展开,同学们就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典型问题进行思考并分享自己的见解。
一、书目简介
书籍版本信息:《大国之基:中国乡村振兴诸问题》,贺雪峰著,北京:东方出版社,2019年10月第1版。
该书从乡村振兴的逻辑场域出发,基于对内村的实地调查,全面透视了农村发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深度剖析了与乡村振兴有关的重大问题。首先,该书脉络清晰、言之有序,由“导论”“社会结构篇”“乡村建设篇”“土地制度篇”“乡村治理篇”“组织再造篇”六个部分构成,层次结构清晰,廓清了乡村振兴的逻辑旨归;其次,立足实际、直面问题、关切现实是本书的又一显著特色,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理性剖析乡村振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后,该书探明乡村振兴的推进理路,提出了可行性强的政策建议。
二、感悟分享
主讲人白云先对《大国之基:中国乡村振兴诸问题》导论和前两章进行了回顾,指出“导论”详细阐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问题,是全书论证与阐释的缘起和总领。“社会结构篇”重点阐明了当前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变迁状况和一般特征,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社会基础。“乡村建设篇”对乡村建设的不同类型和建设重点进行了详细论证,并剖析了农村老龄化、扶贫中的社会保障等问题。在回顾上期读书会内容的基础上,主讲人重点分享全书后三章的内容,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于乡村振兴问题的理解和感悟。后三章分别为“土地制度篇”“乡村治理篇”和“组织再造篇”,“土地制度篇”批驳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逻辑谬误,旨在说明现行公有制土地制度的优势;“乡村治理篇”围绕乡村治理现代化这一论题,对村庄与体制、村干部、村级治理中的复杂制度等议题进行了讨论;“组织再造篇”明晰了乡村振兴与农村集体经济的关系,及如何再造村社集体。该书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与策略诸问题,围绕几个层次展开关于中国现代化实践路径的思考,对于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具有现实意义。
三、思想碰撞
乡村振兴的主体是个体农民还是村集体?
2023级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张敏:
乡村振兴不仅需要村内主体力量,也需要外来主体社会力量的参与,二者互嵌互促、共同推进乡村振兴。首先,个体农民的力量是有限的,村集体的力量也是有限的,乡村振兴不仅需要个体农民的力量还需要村集体的力量,他们是乡村的居住者也是乡村建设的直接受益者,能够直接参与到乡村振兴之中。因此需要由村委会、村干部等组织起来的农民集体力量一起进行建设。其次,一些帮扶的机构、公司企业、政府和民间的社会组织等都能够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此外,还能借鉴其他乡村建设的成功经验,依托乡村现有资源条件,因地制宜进行乡村振兴。
2023级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硕士研究生李自敏:
李自敏认为乡村振兴的主体是村集体。李自敏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放在一定的情境下情境之下:目前我国很多的农村地区常住人口多为老年人和青少年。劳动能力较强的青壮年很大一部分外出务工,所以村子里面的很多空闲基地。就需要留在农村的那一部分青壮年,来对这些剩余的规模性的农田进行经营。乡村振兴在很大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把这些闲置的土地资源充分利用起来。
李自敏认为乡村振兴的主体是村集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第一,乡村振兴需要国家或者政府介入进行引导,如果乡村振兴的主体是个体的话,政府单位需要对接的农户个体数量就非常多,会造成乡村振兴的难度加大。第二,对农村剩余的耕地进行大规模的经营,需要一定的技术和设备。大部分的农村个体是达不到自主对城规模型的耕地进行管理和经营的。所以乡村振兴的主体是村集体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第三,乡村振兴当中的先富带动后富,如果没有政府或者是国家的介入,很难实现先富的农民个体自发的去带动后富的农民。所以乡村振兴的主体是村集体,更有利于使大部分农村人,实现生活水平的提高。
2024级中国近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硕士研究生张林:
乡村振兴,产业先行。乡村可以在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的基础上发展乡村旅游,进一步提高产业附加值。而乡村很多产业板块需要因地制宜,考虑当地实际情况,许多农民在土地上劳作,并没有很好的经济效益产出,大量青壮年从农村流失,走向城市而导致空心化。关于“乡村振兴的主体是个体农民是村集体”这个问题,我的思考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要求关键少数自觉带好头、做榜样。个体农民是包含在村集体里面的,他们之间的关系绝对不是完全割裂,而是相辅相成,兼容并包的,但主要的还是加强村集体的建设,以集体领导的力量才能切实服务好分散的个体农民。
根据书籍,如何处理作者提出的“复杂制度的悖论”?
2024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臧玉佳:
“复杂制度的悖论”,可以从两个角度考虑,也就是制度本身和人。第一,对于制度来说,首先,在制定制度的时候,必须要进行全面的调研,准确把握乡村的实际需求,才能使制度有的放矢。其次,制度形成之后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当地的人口流动、经济发展来去调整相应的规则,流转的政策等。最后,还要注意制度与制度和制度与政策之间的协同配套。第二,对于人来讲,要对村干部展开培训教育,同时也要建立相应的监督与考核,倒逼其主动作为,防止寻租现象的出现。也要建立村民参与制度调整的机制,激发村民的主动性。
2024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硕士研究生张煜:
治理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提高乡村治理的水平,但在现实实践中却使得部分乡村治理效率低下甚至瘫痪,造成了“复杂制度的悖论”。一方面,产生各种复杂制度是为了应对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是与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在一起的,当适合于某个地区的制度应用到其他地区时,应该进一步思考该制度是否符合实际,避免出现“先进制度反而限制发展”的情况。另一方面,乡村治理过程中要激活乡村内部包括村干部和村民在内的内生性动力,提高乡村治理的主体性和灵活性,避免出现“形式主义阻碍乡村治理”的情况。总体来说,在乡村治理中找到制度和主体间的一个平衡点是重要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
如何看待“宅基地的保留使城市与农村建设用地双双增加而导致建设用地浪费”?
2024级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专业硕士研究生孟纯羽:
孟纯羽认为这是有必要的资源冗余。中国农民城市化具有两个十分重要的特点:一是农民家庭往往只是青壮年劳动力进城,老年父母和年幼子女留守农村,从而形成当前中国农村占主导地位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二是农民年富力强时进城务工经商,年龄大了,在城市丧失就业机会,他们可能会返乡。无论哪一种情况,进城农民都不会盲目退出宅基地。宅基地不仅为农民家庭提供了生产生活的基础,而且为进城失败的农民提供了返乡保障。这样的资源冗余不仅有必要,而且对于保障农民利益、避免中国城市贫民窟的出现、应对中国经济周期,以及保障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稳定,都极为重要。
四、本期寄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化改革是乡村振兴的强劲动力,和美乡村是乡村振兴的美好愿景。《大国之基:中国乡村振兴诸问题》以农村为基地进行实际调查,分析乡村振兴的诸多问题并提出解决策略,该书视野广阔、立意深远,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实现乡村振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必然要求!
图文编辑:朱 瑜 白 云
图文排版:王 夕
一审一校:杨 荣 颜 曌
二审二校:朱 丹 高 少
三审三校:李维昌 张昌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