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速冻食品、蔬菜制品、饮料等8类食品15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金寨县映山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金寨县石谷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葛粉,葛根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霍邱县孟集镇汲东农贸大市场赵春宏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标称安徽红摇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摇山泉水,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来源|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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