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泻”与“对症”两类刺法分析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灸理论与方法学重点研究室
文献来源:赵京生.“补泻”与“对症”两类刺法分析[J].中国针灸,2012,32(09):837-841.
刺法,尤其补泻刺法,是针刺技法的重要内容,亦是临床掌握和理论认识的难点之一,褒贬自古即有,争论至今不休。
最早记载刺法的《内经》,有些内容长期被忽略,补泻刺法尽管较突出,却仍属诸刺法之一,此后的载述,补泻刺法渐成一枝独秀,而临床应用并不尽然。
对症刺法形成于针刺适用病症的早期实践,实用价值至今不减。
补泻刺法需要澄清认识上的模糊。
本文主要就这3个方面试作分析。
1 两类刺法
1.1 关于术语
专用于一定病情的针刺操作方式,现有刺法、针法、手法的不同称谓。《内经》中对针刺方式皆称“刺法”,无“针法”之谓,引用的古文献有《刺法》,《甲乙经》同此。
至南北朝《刘涓子鬼遗方》始见“针法”,唐《千金要方》录其文而并用“针法”“刺法”。
“手法”一词,初用于按摩,元代《针经指南》始见“补泻手法”称谓(后还有称“指法”者)。
这些文献对“刺法”与“手法”的使用,前者用于所有针刺操作方式,后者偏用于补泻操作,也用于一般辅助操作。
从术语的产生先后、准确程度来看,以“刺法”称谓为妥。
1.2 关于补泻刺法
要正确认识针刺补泻,需首先搞清其开始出现时的相关理法。尽管自《难经》以来有关补泻刺法的阐释就未曾间断,但基本都集中在方式方法上,而多忽略《内经》中施用补泻刺法的两个要素,即脉象和腧穴,尤其后者,尚未见有究其缘由者。
(1)补泻与四肢穴
《内经》记载刺法的专篇《灵枢·官针》,首段论针具大小和针刺深浅文字,直接化裁于更早的简帛医文献论砭石用法的内容[1],提示该篇内容可能更接近源头性认识,而这对明了刺法的形成及两千多年来发展变化,意义非常。
其论九针用法,提及补泻的刺法明显不同于他者:不言补泻者,只刺病处———即“于病所”,病在皮肤和分肉,所谓“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以镵针于病所”“病在分肉间,取以员针于病所”;言补泻者,需刺特定部位———即“于井荥分输”之穴,病在(经)脉和五脏,所谓“病在脉,气少当补之者,取以鍉针于井荥分输”“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输”。
对补泻与腧穴的这种关联,《灵枢·邪客》也有论及:“故本腧者,皆因其气之虚实疾徐以取之。”本输,为《灵枢》主要记载五输穴的篇名,正与《灵枢·官针》补泻刺法言井荥相合。《灵枢·官能》概括为“明于五输,徐疾所在”(“徐疾”指代补泻)。
对这种要求腧穴的刺法,《灵枢·官针》有专门称谓,列于九种刺法之首:“一曰输刺,输刺者,刺诸经荥输藏腧也。二曰远道刺,远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府腧也。”“输刺”和“远道刺”均落实于腧穴,称“藏腧”与“府腧”,是从腧穴角度的对应表述。藏腧即五输穴之“输”,乃五脏原穴,在上下肢的阴脉;府腧当指六腑下合穴,在下肢的足阳脉。这些腧穴都位于肘膝以下,是经过分类的腧穴———类穴,共同特性在于远道治疗效应,皆主治内脏病。
与此相对的则是:“三曰经刺,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四曰络刺,络刺者,刺小络之血脉也。”
脏、腑,经、络,这种划分及其与针刺井荥合穴的关系,《灵枢·寿夭刚柔》有明确的原则性论述:“审知阴阳,刺之有方……故曰病在阴之阴者,刺阴之荥输;病在阳(按:阳,当为阴)之阳者,刺阳之合;病在阳之阴者,刺阴之经;病在阴之阳者(按:阴,当为阳),刺络脉。”(原文下画线的部分,与《灵枢·官针》所论一致。以上所论,以及刺经筋病只需“以痛为输”等,都反衬补泻刺法对腧穴的突出要求。)
(2)补泻与脉象
补泻刺法的施用依据,原本主要为脉象,故《内经》强调脉诊与针刺的关系:“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灵枢·九针十二原》)。
强调脉诊的原因,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脉诊辨证,而是对虚实的判定初时仅以脉动为据,如张家山汉简《脉书》“脉盈而洫之,虚而实之”,反映于《内经》,即《灵枢·九针十二原》所说的“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因“脉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气之虚实有余不足”(《灵枢·逆顺》),故《灵枢·小针解》只从脉象盛虚释之。
对用针的条件要求,《灵枢·邪客》认为有三,其中脉动虚实直接与补泻相关,“黄帝曰:持针纵舍奈何?岐伯曰:必先明知十二经脉之本末,皮肤之寒热,脉之盛衰滑涩……持针之道,欲端以正,安以静,先知虚实,而行疾徐。”《医学入门·诊脉》卷一即指出:“医家由脉以识经络虚实”。
所以,对《内经》中许多有关脉诊与针灸方法关系的论述,应体会其特别之处,判断经脉(气)虚实,脉象盛虚乃是其时最主要的甚至唯一的依据。《灵枢》中《经脉》篇十二经脉下皆有人迎寸口盛虚之文,及《禁服》《终始》两篇皆有据人迎寸口脉法行阴阳(表里)经脉补泻的长篇大论,都因于和反映了这种情况。
也就是说,至《内经》,补泻刺法的施用,与脉诊和四肢穴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故《素问·离合真邪论》说:“经言气之盛衰,左右倾移,以上调下,以左调右,有余不足,补泻于荥输。”后世的发展与此有很大不同。
这种对虚实补泻与脉诊及类穴关系的强调,还反映在与缪刺相比较的有关论述中。“凡刺之数,先视其经脉,切而从之,审其虚实而调之,不调者经刺之,有痛而经不病者缪刺之,因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此缪刺之数也。”“夫邪客大络者……其气无常处,不入于经俞,命曰缪刺”(《素问·缪刺论》);“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则缪刺之”(《素问·调经论》),是说身有病痛者,需诊其脉动,若脉有虚实之象,说明内在气有虚实之变,需以补泻调气,补泻之处为经脉之穴(“经刺”);若脉无病象,则病不在经脉脏腑,而不必取经穴,只刺血络(“缪刺”)。
脉动和诊脉处多在腕踝,而五输穴尤其五脏的“输”穴亦多在腕踝上下,刺法之视脉“气之盛衰”而“补泻于荥输”,提示了补泻刺法的着眼所在,即于四肢远端(腕踝上下)脉动处腧穴,以相反相成的两种规定针刺操作方法,调(经)脉气虚实。这应是源自汉简《脉书》“脉盈而洫(泄)之,虚而实之”认识而形成的金属针补泻刺法的初始面貌。后人阐发补泻刺法,未见关涉《内经》反映的这些原本情形,不能不影响其认识和运用。
1.3 关于对症刺法
这类刺法的运用,首先,其操作没有统一的特定方式,而是根据病痛特点和病处组织形态特点,以一定形制(粗细长短)或经某种方法处理(如火针)的针具,主要通过针刺的角度、方向、深度、运动及数量等因素,形成对病痛处及周围组织的不同刺激,产生治疗效应,达到治病目的。
其次,主要用于肌肤筋节之病,不强调腧穴。这里所说的腧穴主要指四肢的类穴,因为这些类穴的突出特性是远隔治疗作用,而外经病之病痛在肌肤,刺病处即可。刺病处,用其局部治疗作用,所以,非穴或当其穴皆可。《灵枢·官针》的多数刺法属于此类。
这些刺法,充分利用针具与体表组织的不同接触方式,形成不同刺激。其方法之繁多,后世还罕有能比者,但是,至今没有相应的总体概念和恰当术语,只是按原文论刺法种类而称作九刺、十二刺、五刺等。考虑到这些刺法多对应症状,或可称“对症刺法”。
2 讨论
2.1 补泻刺法的定性与定量
此外,具体量的把握仍然只是术者心中有数,“病轻提插初九数,病重者提插三九二十七数,或老阳数,愈多愈好”(《医学入门》)。这种由施术者从总体属性上自行把握操作量度的特点,是造成针刺补泻方法难以言传、经验因人而异的内在因素。
在缺乏精确判定病情的技术方法条件下,处理疾病的方法就无从也无需精确量化,即便有某种量化的方式,也只是量度的范围。把握治法与病症在特性上对应,而具体方式之量视情调节,乃是这种情形下的高明处理方式。
但这并不意味着是前人有先见之明的自觉选择,不过是要求治与病的特性相合的思维方式支配下的结果。反之,以严格规定具体量度的针刺操作定式,对应、处理所有患者,恐怕多数结果会事与愿违。
补泻刺法的精髓和启示在于,如同非补泻刺法一样,法随病异,只不过病情(虚与实)和治法(补与泻)皆为两类而已。针刺补泻操作术式本身,并不具有使所有受术者皆产生“补”“泻”效应的特异性、必然性,“补”“泻”只是对针刺方法的相对属性划分。其预期效应的产生、实现,取决于针刺操作形成的刺激与个体体质[5]及病情的相适。对这种相适的把握,即《灵枢·五禁》所说“补泻无过其度”。
对今人而言,领悟古人创设这些刺法的理念,是把握刺法的首要。在针灸发展过程中,补泻刺法因所依观念不同而方式先后有异,其操作特性甚至相反[2]。
对此,如果不追问观念,则不易明白先后方法之间巨大差异的缘由;如果至今仍只是照用不误,而不予对比验证,究其效应异同及其原理,岂非自欺欺人?
观念是本,方法是末,理解补泻刺法的立法观念,才能明了具体补泻操作的运用。遗憾的是,现实情况多本末倒置,以为操作其术式即可获补泻之效应。
至此,想到导师杨长森教授,先生理论与实践并重,强调用针因人而异,研究补泻刺法颇有心得,然临证观其术却非在形迹,却每每解疑难、起沉疴。先生常告诫我辈,拘于刺法则昧于刺法,此人此病明辨于心,捻转提插徐疾久暂,总以适人为度。
2.2 “补泻”的泛化
对“补泻”的认识,随着对“虚实”的认识及其判定方法的变化而变。
《素问·通评虚实论》说明“虚实”形成的机制,“黄帝问曰:何谓虚实?岐伯对曰: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素问·调经论》解释“黄帝问曰:余闻刺法言,有余泻之,不足补之,何谓有余?何谓不足?”认为“百病之生,皆有虚实”“皆生于五脏也”“五脏之道,皆出于经隧,以行血气,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守经隧焉。帝曰:夫子言虚实者有十,生于五脏,五脏五脉耳……经脉之病皆有虚实”。这奠定了从病因病机上认识虚实的理论基础,进而从病变表现的性状上分别虚实。
判定“虚实”的方法,由以脉象虚实为决定性依据的脉诊,逐渐变为望闻问切数法综合,对症状、(病因)病机性质的判别渐成“虚实”判定的主要方法,其对理解刺法补泻的概念及应用范围的影响不可低估。
要而言之,对病症及治法皆从虚实而论的简单认识方法,与之相关。唐代孙思邈说:“凡用针之法,以补泻为先”(《千金要方·用针略例第五》卷二十九),体现了上述认识转变。清代周学海说:“虚实者,病之体类也。补泻者,治之律令也。”并借日人丹波氏之语申明其意,“为医之要,不过辨病之虚实也已”(《读医随笔·虚实补泻论》卷一),所议仍囿于邪正盛衰机制的认识方法。
但实际上,补泻只是诸刺法之一,并非所有疾病都用补泻,即补泻有一定适用范围,许多情况下不用也不必补泻,例如《灵枢·官针》记载的大量外经病。
但其后补泻概念及补泻刺法运用逐渐泛化。如果不扭转仅从邪盛正虚分析病机的简单化认识,在治法上就缺乏理论支撑,则论病施治唯虚实一理、补泻一途。
此外,简单化认识五脏的中心地位,以为五脏联系形体官窍,将肌肤筋脉之病统统对应、推论至五脏,而皆从脏腑角度选穴、补泻,亦是泛化的一种表现。
2.3 对症刺法的特点及启发
对症刺法不重腧穴,但重病痛部位,强调病位层次,因为针对的是肢体肌肤筋节之病。杨上善已经明白指出:“疗痹之要,以痛为输”(《黄帝内经太素·痹论》卷二十八)。
重针刺方式对所刺组织直接刺激的影响,经筋病候是个很好的例子。《灵枢·经筋》所列病候,特点为肢体疼痛、麻木、寒冷、肿胀、活动不利等等,治疗不求之于穴,直接刺病痛处即可,即所谓“以痛为输”,后世谓之“天应穴”“不定穴”;对针具有所要求。
《灵枢·官针》总结的一些刺法就是为经筋病而设,如“恢刺者,直刺傍之,举之前后,恢筋急,以治筋痹也”“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筋痹,慎无出血,此肝之应也”。
《灵枢·卫气失常》说:“筋部无阴无阳,无左无右,候病所在。”
《灵枢·四时气》说:“转筋于阳治其阳,转筋于阴治其阴。”故杨上善说:“筋痹,燔针为当,故偏用之”(《黄帝内经太素·经筋》卷十三)。相对于经筋病位之固定,还有痛处移动的病症,如“报刺者,刺痛无常处也,上下行者,直内无拔针,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针复刺之也”,周痹、众痹即是。
病位层次深浅,如毛刺为浅刺,刺浮痹皮肤;直针刺为浅刺,治寒气浅者;齐刺,治寒气小深者;扬刺治寒气博大者,等等。
从当今针灸临床来看,对症刺法实具广泛应用价值,亟待将前人的经验认识系统化、理论化,形成自身体系,从更高的理性认识层面指导临床应用及研究。
对症与补泻,两类刺法的作用原理实有不同。
对症刺法,强调针具对局部组织的直接影响,是对病痛的直接处理。在这一点上,部分作用类似于外科手术治疗,今天的针刀即属此类。
补泻刺法,在远离病位的特定部位即腧穴,运用具有抽象共性的特定术式,象征性地将“气”充入体内或放出体外,以经脉与病位的联系来实现及说明治疗效应,是对病痛的间接调整。
因此,从术式与病情的具体对应来讲,用针并无绝对的定式,就如同临证无不变之法,具体的恰当的治法、操作,必须依据病情而定,由实际而来。治病如此,行事亦如此,这就是前人总结强调的“适事为故”(《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谓“法无定体,应变而施。药不执方,合宜而用”(《医经小学·三法》卷五)。这虽是对遣方用药而言,于刺法亦然。
但是,行事、治病的一般方法,又必须从定法定式学习入手进行了解认识,这是“粗守形”的阶段,一旦能够把握其中规律,为适应具体情况变化而能不拘定式,视情变法,新法适于新情况,这就达到“工守神”的境界。
既圆机活法,又万变不离其宗,“宗”乃总的根本的规律(道),“变”的是具体方法(术)。在此层面上,可以说补泻刺法既有亦无,可以理解为什么说“粗守形者,守刺法也。上(工)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余不足,可补泻也……刺之微在数迟者,徐疾之意也。粗守关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气正邪之往来也。上(工)守机者,知守气也”(《灵枢·小针解》)。同时也就理解了为何刺法及四肢穴这些有形内容皆属次要,而“针意”这类无形之理却需“尽知”。
3 结语
可以看出,在针灸理论和方法的奠基著作《内经》中,刺法总体上分为对症和补泻两大类,二者的“要求”不同,对症刺法重术而不重穴,术无一定之规,但求合乎病症特点;补泻刺法重术也重穴,术有严格规定。虽然,一直以来临床上这两种刺法都在运用,但对症刺法极少有理论上的阐发,难以认清其独立性与价值,认清两类刺法之间关系,造成刺法之中一般只重补泻,甚至只知补泻的偏误。
刺灸方法的理论与应用,需纠正以补泻为中心的认识,不应忽略对症刺法(非补泻刺法)的实际意义。对补泻刺法发展中事实存在的相异相反理法,不应无视甚或回避。无论应用和研究,若不施补泻方法,则言明具体方法即可,而无需必以“平补平泻”法,否则无异于百病一法,置针灸刺激与病症关系、针灸取效关键因素于不顾。这既不符中医治病理念,也不合应用实情。刺法的量化研究,需考虑病情与体质因素,补泻刺法还涉及术式立意之异的比较。
总之,对于补泻刺法,概念解释与原理分析,不能脱离其语境和观念背景,否则,所议与本意就会南辕北辙。应用上的困惑,缘于认识上的模糊,对其态度,就常表现为夸大或不屑两种极端。
因此,刺法的理论研究,需要以严谨科学的态度方法,正确理解和诠释文献载述,明了形成与演变的历史过程,综合考虑立意观念、适用病情及患者体质等诸方面因素,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正视实践经验所关理论问题,以开放的理论建设,解决实践所需的理性认识。
[5]赵京生.试论《内经》中针灸的体质观[J].中医杂志,1988,29(2):9-11.
针灸生:李延泽
针灸师:李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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