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招满为止。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漯河市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2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市区常住人口,且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3.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其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符合条件人员,请到常住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劳保所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状态,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现场审核报名登记。已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携有关材料到市局就业促进办4楼412室进行现场审核,(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和承诺书;申请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和近期1寸照片;2.属于零就业家庭的,需携带户口本。四、人员待遇 聘用期限最长为三年。月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负担,从事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补助。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事宜请与当地基层劳保所联系咨询。
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395-3158991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