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江都区住建部门获悉,根据《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将享有15%补贴,每人且每套房最高可获3万元补贴。
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补贴申请流程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物业公司、社区、村委会等第三方出具)、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承诺书。
2
受理审核
主城区(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景区及生态科技新城)申请材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江都区、高邮市、宝应县、仪征市申请材料由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
3
补贴发放
注意事项
1、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补贴申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对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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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来源:江都融媒
作者:记者 周圆
编辑:阿娇
审核:高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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