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区最新人事任免

时事   2024-11-28 09:09   山东  

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1号)

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于静、王政安、王剑、刘卫国、刘俊峰、孙晋华、李玉栋、李兰亭、李向、张人初、张霆、张瑾、胡东明、赵伟彬、姜秀娟、秦作强、原小杰、郭习堂、蒋延灿、綦淑清辞去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于静等20名代表的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其中,刘俊峰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孙晋华的区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李向的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职务,张人初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赵伟彬的区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委员职务,秦作强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綦淑清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吴柏志、张贤、党世强、魏钦溪、魏洪国因调离市南区,吴柏志等5名代表的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健去世,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截至目前,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218名。

现予公告。


青岛市市南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27日



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2号)


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存东的提名,于2024年11月27日决定:

张军挂职任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1年)。

现予公告。


青岛市市南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27日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7日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洪坚的提请,决定任命:

赵方栋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许毅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张春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金门路人民法庭庭长;

黄健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中山路人民法庭庭长;

李燕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房凯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柳琳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崔龙山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魏慧慧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陈玉秀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云南路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坤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金门路人民法庭副庭长;

徐雯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中山路人民法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陈刚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吕骏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黄健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金门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坤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钱江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程凯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乔青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曲亚男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崔龙山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云南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徐丽萍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金门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峰的提请,决定任命:

王亚会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傅秀珍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内容来源:市南人大、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荆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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