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文摘   2024-11-01 16:03   贵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推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现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集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征集线索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痞霸势力;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随意辱骂、殴打村民,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强索钱财、强占土地、把持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三)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黑恶势力;

(四)采取暴力、欺骗、威胁、贿赂、拉帮结伙等手段,干扰破坏选举程序,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或者扶植他人充当“代言人”,垄断土地、水、矿产等农村资源,侵吞、挪用、套取、贪污、私分集体资产、扶贫资金的黑恶势力;

(五)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黑恶势力;

(六)在工程建设中干扰施工、垄断建筑装修材料,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黑恶势力;

(七)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带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街霸”等黑恶势力;

(八)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砂、盗采河砂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以及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九)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胁迫、唆使、引诱、欺骗等手段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一)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十二)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黑恶势力。


举报线索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户籍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人保护


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方式


可以采取电话、信件等方式向普安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单位:普安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859-7238153
邮件地址:普安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沪昆高速普安收费站往江西坡方向500米)
邮编:561500

特此公告。


普安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责任编审:刘文艳
本期二审:王诗琪、孔德婉妮

编务终审:余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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