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力量,促进全区森林资源管护形势稳定向好,漳州市长泰区在全省率先推行“漳州市长泰区林长制人民监督员”制度。
漳州市长泰区林长制人民监督员主要负责对全区三级林长履职情况、区林业局全体人员及护林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林长制宣传和林长公示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活动,积极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草灾害防控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林长制有关政策,参与协助对全区林长制年度考核评价社会评议工作,负责收集、了解社会各界对林长制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的意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应邀参加区林长办公室组织的有关调研、检查活动,参与协助完成区林长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任务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1月5日上午,漳州市长泰区林长办举行林长制人民监督员聘任会,为第一批20名林长制人民监督员发放聘书和公示牌匾。
会上,监督员们纷纷表示,成为林长制人民监督员,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他们将切实履行好监督员的各项工作职责,发挥监督职能,积极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草灾害防控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林长制有关政策,为漳州市长泰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建言献策,共同守护林区生态安全。
区林长办主任、区林业局局长黄勇士表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林长制人民监督员作为林长制工作的重要监督力量,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履职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林长制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林长制工作建言献策;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履职方向,聚焦区、乡、村三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重点关注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严格监督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落实情况,积极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草灾害防控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林长制有关政策;三要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履职本领,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参与林长制人民监督员调研、督查、考核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好林长制人民监督员贴近基层、深入基层、有效监督、积极谏言的作用。
下一步,漳州市长泰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监督权和参与权,真正将森林资源群防群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加快形成林长制工作合力,以“林长制”促“林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