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驾驶未登记、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或者故意遮挡、污损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十元罚款。违反本规定,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号牌,处一百元罚款。
每一次违法
都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
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引以为戒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学习
如何正确骑乘电动自行车
▼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都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应下车推行。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容易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且发生事故时非机动车的保护性差,电动自行车的骑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右侧行驶。
骑车玩手机、看导航等,驾驶人精力分散,对路面情况和周边环境的观察减弱,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极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生命无价,酒后禁驾,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不要忽视酒精对人体的影响,一次侥幸就可能让自己后悔莫及。
经过路口要放慢速度,尽量不跟大车走。不要冒险抢行或紧贴车头行驶,最好停下让汽车先行,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
@宁夏人 明年起,电动自行车无牌处罚30元
电动自行车未登记 未悬挂号牌
将面临罚款30元
法律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第七条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八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电动自行车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所有人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登记;电动自行车遗失、灭失的,所有人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电动自行车号牌损坏、遗失的,所有人应当及时申请补办。
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号牌,处一百元罚款。
1
上牌登记需要哪些手续资料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车辆销售发票原件、电动自行车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原件。
2
购车凭证、合格证明丢失,怎么登记
如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丢失,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向销售商家申请补办。如销售商家已停业造成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丢失后无法补办的,可到公安交管部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点当场签署《来历承诺书》,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牌照,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过渡期牌照。
3
上牌是否收取费用
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试点工作实行免费登记上牌。
4
出售后,是否需要变更车牌
需要变更,有两种方式。第一种不变更车牌,车牌随车转移。需要买卖双方持身份证、车辆前往附近交警大队变更,车牌随车转移。第二种变更车牌,卖方可以先把原号牌交回办理点进行注销,买方持手续重新登记注册。
▍来源:吴忠交警、新消息报
▍文章转载用于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
热点推荐(点击下列标题查看详情):
点亮“在看”,关注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