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确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之规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对以下被执行人予以公告:
被执行人:潘婷,女,2002年7月2日出生,住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办事处谷江村,公民身份号码52270120020702****。悬赏时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悬赏有效期外提供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奖励方式: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潘婷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将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报酬。
若举报线索相同,以最先举报的为准。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举报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
为鼓励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执行,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凡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调查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被执行人郭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夏邑县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被执行人:郭波,男,汉族,1983年10月08日出生,户籍地:河南省夏邑县会亭镇郭楼村334号。悬赏时间:2024年10月25号至2025年10月24号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郭波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郭波并实际控制的,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或达成和解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0元。
本院承诺对提供相关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7603708659 17603709908 03706869110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王韶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夏邑县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被执行人:王韶涵,女,汉族,1995年03月05日出生,户籍地:河南省夏邑县韩道口镇韩西村47号。悬赏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韶涵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王韶涵并实际控制的,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或达成和解的奖励举报者执行回款金额的10%。
本院承诺对提供相关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7603708639 17603708853 03706869110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温馨提醒:“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品德。曝光不是目的,自觉履行义务才是坦途,期待更多的被执行人从失信走向诚信。
责编:张帆
编辑: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