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摘   2024-11-09 00:05   北京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的通知





环土壤〔2024〕80号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厅(局、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1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1月7日印发

生态环境部土壤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土壤司有关负责同志就《行动计划》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2023年7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既要防止新增污染,又要逐步解决长期积累的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部署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的任务要求。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全链条提高治理成效,降低全社会土壤污染治理综合成本,生态环境部牵头起草并联合6个部门编制印发《行动计划》。


 问:《行动计划》的目标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按照“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的总体思路,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污染和受污染土壤的环境影响,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促进土壤健康和永续利用,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针对工矿企业和已污染土壤设定3项指标,具体是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行动计划》针对部署的石油开采企业单层钢质地下储油罐排查改造、受污染耕地溯源整治、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管控、化工园区风险管控等任务,均明确了具体的完成时限。同时注重典型引领,打造一批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成效显著的样板城市,征集一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头部企业。


 问:《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按照三个“坚持”原则,从源头预防、源头减量、源头治理三方面发力,协同治理、降本增效。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推动源头预防。从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绿色化转型、加强工艺技术革新、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等方面,源头减少土壤污染产生,节省后期环境治理成本。


二是坚持协同发力,加强源头减量。通过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化工园区环境管理,排查整治管网泄漏、严控涉重金属污染排放、加强固废环境管理和综合利用,协同水、气、固体废物等多要素污染防治。


三是坚持分类施策,推进源头治理。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用地土壤的链条。强化农药、焦化等行业企业腾退地块和大型复杂场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逐步消除对敏感目标的环境风险。


 问:《行动计划》部署了哪些任务?


答:《行动计划》提出四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政策体系。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深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格落实焦化、有色、石化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加快相关产业绿色化转型。推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黑土地和盐碱地等未污染土壤保护。

二是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重点单位责任落实,严格名录管理、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严防污水废液渗漏,实施化工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鼓励采取源头管控措施,减少涉重金属废气排放。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监管。

三是解决长期积累的严重污染问题。强化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整治,协同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与污染治理。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地块监管,开展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强化重点行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优先监管地块管理,对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化工园区实施风险管控。

四是健全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研究完善尽职调查相关规定,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强化部门联动,每年向国务院报送工作进展,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注重典型引领,打造一批样板城市,征集一批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头部企业。

 问:下一步如何有效保障《行动计划》落实?

答: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为保障相关工作落地见效,《行动计划》提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开展污染协同控制等重点专项攻关,加强低扰动低成本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等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研发应用。二是拓宽资金渠道,用好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创新投融资模式。三是推进能力建设,完善全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启动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法规、标准和政策解读,开展专题培训和科普教育,提高防控水平、增强防控意识、提升防控能力。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会同各部门、各地区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一图读懂 | 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

供稿 |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来源:生态环境部

《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

生态环境部就《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发布

生态环境部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

关于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的公示

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3〕299号)

生态环境部发布《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大气、水、土壤环境 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DB44/T2417-202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广东省

5月1日执行!生态环境部发布《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固化/稳定化》标准

环境部发布10项国标 | 涉及氮肥、陶瓷、炼焦化学、钛白粉、土壤修复、等

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2月16日至17日在京召开

环办环评函〔2023〕34号 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 《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污染地块土壤异味影响评价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目标值制定指南(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的通知


《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七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土壤环境违法、新化学物质领域)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目标值制定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土壤环境 词汇》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13种苯胺类和2种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5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环境部拟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与『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7部委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号)

生态环境部发布《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修复施工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指南》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HJ 1209—2021)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36号)关于启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的公告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环土壤〔2021〕12号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1号《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全文及解读

《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2020〕2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的通知

工信部发布《电解金属锰企业废水处理技术规范》(YB/T 6000-2022),于2023年4月1日实施

关于浙江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000t/d废水处理与回用工程“11·18”较大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六部委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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