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的通知
环土壤〔2024〕80号 |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厅(局、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1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1月7日印发
生态环境部土壤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答记者问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2023年7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既要防止新增污染,又要逐步解决长期积累的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部署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的任务要求。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全链条提高治理成效,降低全社会土壤污染治理综合成本,生态环境部牵头起草并联合6个部门编制印发《行动计划》。
问:《行动计划》的目标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按照“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的总体思路,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污染和受污染土壤的环境影响,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促进土壤健康和永续利用,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针对工矿企业和已污染土壤设定3项指标,具体是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行动计划》针对部署的石油开采企业单层钢质地下储油罐排查改造、受污染耕地溯源整治、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管控、化工园区风险管控等任务,均明确了具体的完成时限。同时注重典型引领,打造一批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成效显著的样板城市,征集一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头部企业。
问:《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按照三个“坚持”原则,从源头预防、源头减量、源头治理三方面发力,协同治理、降本增效。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推动源头预防。从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绿色化转型、加强工艺技术革新、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等方面,源头减少土壤污染产生,节省后期环境治理成本。
二是坚持协同发力,加强源头减量。通过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化工园区环境管理,排查整治管网泄漏、严控涉重金属污染排放、加强固废环境管理和综合利用,协同水、气、固体废物等多要素污染防治。
三是坚持分类施策,推进源头治理。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用地土壤的链条。强化农药、焦化等行业企业腾退地块和大型复杂场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逐步消除对敏感目标的环境风险。
问:《行动计划》部署了哪些任务?
一图读懂 | 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
供稿 |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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