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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科协
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学会联合体:
经有关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确定中国物理学会等89个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为第十届(2024—2026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青托工程)项目实施单位。现将项目实施单位名单及资助名额予以公布(附件1),并就开展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月13日止。
二、年龄条件
被托举人应为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或医学领域可适当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三、遴选步骤
(一)完善组织机制和遴选标准。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遴选专家组,邀请本学科领域内权威专家参与遴选评议。制定遴选办法,明确遴选程序。
(二)公开征集和宣传动员。公开发布正式遴选通知,通过多种途径在本学科领域广泛宣传动员,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精心组织遴选评审。严格按照遴选办法和遴选程序,精心组织召开遴选评议会议,通过打分、投票等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相关工作人员和遴选专家应严格遵守保密和回避制度。
(四)规范履行公示程序。应将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姓名、年龄、研究领域、工作单位、对应的推荐专家或机构,遴选专家姓名、研究领域、工作单位等信息,在本单位官方网站等平台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各项目立项单位在公示无异议后,请于2025年1月13日前在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才培养跟踪服务平台(http://qingtuo.36ve.com)上完成项目和青年人才信息填报。从平台中导出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2)和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名单(附件3),一式1份送至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处。所有材料须加盖学会公章,学会联合体由牵头学会负责填写并代章。
中国科协将对上报的被托举人推荐人选进行统一审核,审核确认后的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相关信息统一公示后,确定并公布被托举人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履行“为国选材”责任担当。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严把政治关和学术道德关,向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从事基础研究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二)统一规范开展遴选。遴选中国科协资助和自筹资金资助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应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评审,不得将自筹资金资助名额和人选与资金来源挂钩。所有资助名额均须按统一要求开放申报,不得限定资助方向。
(三)做好人才计划互斥审查。各立项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审查申请人入选其他人才计划有关情况。申请人本人应填写个人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减少申请人填报量。各立项单位要依据申请人信息表参考模板(附件4),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确保申请人只填报一次,严格控制填报工作量,切实为科技工作者减负。
(五)做好入选者跟踪服务。创新开展思想领航服务,支持青托人才参与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国情考察和研修活动。用好用足学术共同体托举资源,吸纳进入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任职、担任期刊编委、学术秘书等。组织深度参与产学融合,重点吸纳加入科技服务团,助力青年人才深入一线、了解一线、服务一线。支持参与科技志愿服务与决策咨询,梳理工程技术领域入选者,纳入“科创中国”平台相应产业专家库,支持入选者就行业领域发展,以及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改革等建言献策。
中国科协将选派青托遴选特派员,对项目实施单位遴选过程开展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开通青托工程监督举报邮箱,接受实名投诉举报。
企业、特殊科技领域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相关工作另行安排。
六、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冯天昊陈偲
联系电话:010-68578091010-68526144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100863)
监督邮箱:qtgc@cast.org.cn
附件1: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名单及资助名额.docx
附件2: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登记表(样表).docx
附件3: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名单(样表).docx
本文来源:中国科协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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