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职场   2024-11-18 17:37   江苏  

相关考生:
根据《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浦事招公告〔2024〕7号),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上午7:1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体检费,在南京市第一医院河西分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燕山路139号)健康管理中心集合参加体检。
四、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病史情况表(见附件2),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未按时到达者视为个人放弃体检。因考生个人放弃体检或经复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同意递补且经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前3日请注意饮食,不吃高脂肪、高蛋白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晚上8时后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8至12小时不要进食、进水,保持空腹; 体检当日避免穿戴项链、有亮片或金属装饰的上衣、连衣裙和连裤袜。
3.怀孕考生不宜进行胸透、妇科检查,本人须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医疗机构怀孕诊断证明,经组织体检单位同意,可暂缓进行。怀孕考生签订《体检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参加体检当日上交。
4.体检全程封闭管理,非考生本人不得入内。家长或亲友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考生集中和体检区域,现场不得与考生接触、通话。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进入体检区域,已携带的必须在指定地点集中时,主动上交给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5.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现场与医疗机构结算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等级,收费标准(含早餐)为男性和未婚女性428.57元、已婚女性469.27元,可使用支付宝或微信。应随身携带现金、银行卡,以备进一步检查缴费(体检区域不得使用手机)。
6.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5-58883228)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考生自理。

附件: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公告原文链接: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202411/t20241118_5012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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