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安徽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差别化收费,鼓励机场、车站等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适当延长免费停放时长,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公众开放停车设施。
景区公园车位实行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小区周边公共车位
面向业主可包月收费
鼓励车站医院停车位
延长免费时长
不提供合法票据,
停放者有权拒绝交费
我省办法提出,鼓励停车设施经营者、管理者通过网络、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公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收入和支出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素材丨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公共频道
编辑丨罗瑞琳
校对丨杨子毅
审发丨马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