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国珍同志
辞去长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国珍因工作变动辞去长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红亮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李 英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建伟的长治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晓平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沁萍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建平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
郭树青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马艳飞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育玲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郭玉霞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李晓平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沁萍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育玲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郭树青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马艳飞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李建平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郭玉霞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董新宇为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董新宇为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董新宇为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段彩辞去
市五届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段彩提出辞去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段彩辞去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郑步电
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到法定退休年龄,郑步电提出辞去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郑步电辞去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9日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慧为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史晶霞为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来皓为晋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慧、史晶霞两名同志的原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撤销张俊威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10月29日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张俊威的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振华
辞去晋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29日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刘振华辞去晋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29日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董新宇的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陵川县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县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李娜,女,汉族,1984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潞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乡镇党委书记。
郑鹏,男,汉族,1983年12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提名为乡镇长人选。
公示时间从10月31日至11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陵川县梅园东街1号县委组织部干部三室
邮 编:048399
联系电话:0356-6812380
电子邮箱:lcxgbjdk12380@163.com
陵川县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30日
来源:山西晚报全媒体综合、长治市人民政府、临汾日报、太行日报、陵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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