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
“陕西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
陕西检察机关
依法对廖德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原三级调研员廖德谦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廖德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廖德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宁陕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气泡
主编:王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