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我县临床用血,促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的精神。在此,我们呼吁各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朋友、爱心人士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捐一份热血,献一份爱心,积极行动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
时间:2024年12月1日-12月31日8:00-14:30(献血屋每周日、周一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点:白沙县人民医院急诊楼前爱心献血屋
1.两次献全血间隔期及献血量: 献全血男性>3 个月,女性>4个月。一次献血量: 200 毫升、300 毫升、400 毫升。
2.每次献血前请出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驾驶证、护照等)
3.献血前要有足够的睡眠,防止疲劳。献血前两天不吃油腻食物、不饮酒,切忌空腹献血。
4.献血后一两天内勿熬夜、勿暴饮暴食、不要饮酒;适当多饮水,对饮食无特殊要求。
5.献血后应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24小时内勿剧烈运动、高空作业或过度疲劳,一般工作不受影响。
6.女性生理期间,及生理期前后三天者不宜献血。
1.定期献血可提高造血功能;
2.适量献血可降低血脂;
3.定期适量献血可预防心脏病;
4.定期适量献血可减少癌症发生率。
◎来 源:白沙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白沙黎族自治县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