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 “霸州微生活 ” → 点击右上角“...” → 点选“设为星标 ★ ”,为霸州微生活加上星标,消息抢先看!
行政处罚信息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霸市监处罚[2024]203号
相对人名称:霸州市***蔬菜店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事由:销售农药残留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违反的法律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48元;2、罚款5000元。"
实施机关: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10月21日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24年10月21日
来源|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个人求职、企业招聘
到霸州求职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