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青河】中共青河县委十三届十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文摘   2025-01-21 23:40   新疆  


1月21日,中国共产党青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地委扩大会精神,回顾总结2024年各项工作、安排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挺膺担当,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青河篇章。县委书记李天新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海拉提·对山作经济工作专题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征通报《关于对青河县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决定》。



会议认为,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地委部署安排,青河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安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立足青河禀赋优势和发展基础,持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具体措施,全县高质量发展势头良好、各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会议指出,一年来各项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自治区党委、地委的坚强领导,也得益于驻青部队、驻青单位和183团的团结协作,得益于对口援疆省市和帮扶单位的倾情援助,是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同心同力的结果。要正确认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增强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实事求是,坚定发展信心、坚持不懈持续推进青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自治区成立70周年。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和地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工作主线,锚定青河在全疆全地区中的战略定位,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安全,坚定不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推进改革攻坚,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深入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全面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制,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群众工作,统筹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


会议强调,要坚持做深做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推动文化润疆落地见效,巩固发展民族宗教领域良好局面,引导各族群众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


会议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境外能源资源进口加工”“钒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中草药等特色产业”“青格里狼山国际滑雪旅游度假区”为重点,推进口岸经济、清洁能源、绿色矿业、现代农牧业、旅游、康养产业发展,全力以赴打造青河特色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扩大内需作为重要战略基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消费潜能,充分发挥投资和消费对高质量发展的拉动作用。


会议强调,要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具有青河特色的美丽乡村,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和农业经营体系,强化村民自治,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会议强调,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充分就业促进群众增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发展根基,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民生福祉。


会议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画好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同心圆。


会议强调,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青河高质量发展。


会议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感恩奋进、真抓实干、不懈奋斗,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展现青河担当、作出青河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


县四套班子领导,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驻青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和受表彰同志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此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第一书记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记者 | 刘金锐

编辑 | 托依古丽

责编 | 黄春花

三审 | 张娟娟

终审 | 赵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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