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资规出让告字[2024]45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1]077号(淡溪镇寺西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备注:1、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乐资规条〔2024〕0146号)。2、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23404.98平方米(温州2000坐标)(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3、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其他规费和税费及公证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根据批准的总平方案确定的用途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不得作为经营性用途),并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出让金补签出让合同,评估时点为总平方案的批准时间。4、竞买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不得擅自变更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及股权比例;受让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前,不得擅自变更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及股权比例。5、本次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交地。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
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或已构成土地闲置但未处置到位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买人,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竞得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注册成立新公司,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100%,并在约定时间内以新公司名义与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不设置底价,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https://www.zjzrzyjy.com),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备注: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向随机生成的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具体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八、联系方式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0577-61882652 61882633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7-62572404 62571406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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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