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3.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4.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5.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6.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特别提示: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7.网上交费。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8.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为1:2,截至11月13日12:00,当招聘岗位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不足1:2时,按照比例核减该岗位数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为确保招聘人数,核减的岗位会根据其他岗位报名缴费情况增加到相应的岗位,并发布补充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查询。如各岗位均符合开考比例,则不再发布补充公告。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于11月14日9:00至11月15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11月16日上午9:00-11:00,地点设置在石家庄市主城区(具体考场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统筹各岗位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各岗位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查询
2024年11月18日,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等情况。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报名系统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准备下列材料:①笔试准考证②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⑤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⑧资格证书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⑨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⑩《诚信承诺书》。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1月28日9:00至11月2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个人账号,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和组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个人账号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优先录用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1)笔试成绩高者;(2)退役军人;(3)烈士子女或配偶;(4)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5)学历(学位)较高者。
(五)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
考察环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主要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查询相关记录等方式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档案重要信息涂改造假的,一律取消录用。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本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履行体检、考核程序。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分配具体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务必在确定工作岗位后7日内到所在街道(乡镇)报到,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工作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依法与街道(乡镇)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编制。任职期间全程在社区工作,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社区。日常管理和薪酬待遇依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及石家庄市和本地有关规定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