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2024年10月31日元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董科为元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沧州
(2024年10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刘伟的运河区十一届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运河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沧州市运河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二)
(2024年10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
贾世强的运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
刘伟为运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沧州市运河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三)
(2024年10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文慧的运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德山的运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海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31日海兴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张汝辉的海兴县人民法院辛集法庭庭长职务;
吴恩普的海兴县人民法院高湾法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
张汝辉为海兴县人民法院高湾法庭庭长;
吴恩普为海兴县人民法院辛集法庭庭长。
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传瑞辞去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6日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传瑞辞去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秦皇岛
(第一号)
2024年11月6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
马继军同志为昌黎县政府副县长;
李若男同志为昌黎县政府副县长;
张入军同志为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现予公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6日
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2024年11月6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
赵禹凯同志辞去昌黎县政府副县长职务,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6日
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
(第三号)
2024年11月6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
王常的昌黎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6日
辛集
(2024年11月5日辛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体同志为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乔策同志为辛集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建业同志的辛集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辛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1月5日辛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姚彦宁同志为辛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姚彦宁同志的辛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