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凉府办函〔2023〕1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和《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经州政府批准,现将我州2024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民族团结进步节:7月28日放假。
七、火把节:7月29日(农历六月二十四)至8月4日放假调休,共7天。7月27日(星期六)、8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八、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九、国庆节、州庆: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十、彝历新年:11月20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7天。11月17日(星期日)、11月30日(星期六)上班。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州政府办不再另行发文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