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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刷单返利类诈骗。骗子通过网站、网络社交群、短视频平台等引流,邀请刷单。先期小额返利获取受害人信任后,以“卡单”“系统故障”“操作错误”等借口,让受害人加大转账金额,最终所有支付都得不到返还。
2.冒充公检法类诈骗。骗子冒充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致电受害人,以涉嫌洗钱、诈骗、贩毒等为由,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用假的“通缉令”来恐吓受害人,诱导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自证清白”。
3.冒充客服类诈骗。骗子通过不法途径获得受害人网购数据,冒充客服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各种理由主动提出退款,发送不明链接、二维码或下载APP,诱导受害人在虚假的退赔网页填写银行卡卡号、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从而将银行卡内的钱款转走。
4.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骗子通过电话、短信、虚假广告等方式寻找对象,以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等话术诱导受害者下载APP,或进入钓鱼网页办理贷款,一旦事主信以为真,对方即以预付利息、保证金、事主银行卡号输入错误账户冻结等借口实施诈骗。
5.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骗子以“专业推荐、高额回报、专业老师团队”为诱饵,吸引受害人在推荐的平台内进行炒股、投资,通过小额投资得到高回报,诱使受害人投入大量资金,最终平台内的资金无法提现。
曹县警方提醒:
任你骗术怎么变,我不转账应万变。请牢记“三不一多”: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紧急扩散,提醒身边人!多一人转发,少一人受骗!
来源 | 菏泽公安
编辑 | 东明县融媒体中心 小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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