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直击 | 黑龙江省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 助力新市民、新就业人群实现“安居梦”!

文摘   2024-11-15 21:35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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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东锋作情况介绍

11月15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三场)。会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东锋围绕在推动新市民实现“住有所居”,帮助新就业人群解决阶段性住房问题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回答了记者提问。

徐东锋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黑龙江省针对各类人群住房保障需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作为,逐步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公寓)等多种房源供给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特别是在抢抓国家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机遇方面,针对新市民和新就业群体在住房方面“买不了、租不起、住不好”等问题,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格落实国家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部署,强化指导,高位推动,积极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指导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鸡西五个城市先行先试。“十四五”期间,聚焦新市民、新就业等群体的住房租赁需求堵点、痛点和难点,全省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目前通过新建、改造、转化等模式已筹集房源2.7万套,其中重点支持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哈一机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益海嘉里农业园区、各级组织部门人才公寓等项目建设,让更多新市民、新就业人群实现“安居梦”。

徐东锋说,下一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抓实新市民、新就业人群住房保障基础上,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覆盖范围,指导地市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合理加大配租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给,进一步满足各类群体多样化、多元化住房需求,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群众住得更安心、更舒心、更幸福。



来源:黑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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