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桂林平乐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通过柔性释法明理和司法拘留的震慑,促使被执行人删除侵权内容,发布道歉声明,为申请执行人恢复名誉。
陶某和欧某原为情侣关系,双方于2021年分手。2023年年底,欧某到陶某工作所在地,要求陶某返还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
2024年1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书:陶某返还欧某财物共计14000余元,双方债务两清,欧某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陶某索要财物,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骚扰陶某,影响陶某的工作生活。协议签订后,陶某按照约定向欧某支付了14000余元。
2024年2月,欧某到陶某工作所在地附近竖立悬赏广告牌,内容为举报陶某挪用公款,以及悬赏征集陶某违法犯罪线索,并同步在抖音平台直播该悬赏内容,现场引起群众围观,直播时长约1小时,累计3.5万人观看。原告报警后,警察到场处置,欧某停止了直播行为。
之后,欧某陆续通过抖音、网易、知乎、百度等平台发布悬赏内容,给陶某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鞠躬道歉。
2024年3月,陶某起诉至平乐县人民法院,要求欧某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欧某公开竖立广告牌和直播发布关于陶某挪用公款的消息,但未能提供证据证实该消息的真实性,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同时,该行为对原告陶某工作生活产生了不良影响,致使原告品德、声望等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欧某删除其在抖音、网易、知乎、百度等网络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原告陶某悬赏内容的文字、图片、视频,并在上述平台发布为陶某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的声明。
判决生效后,被告欧某并未停止侵害,不仅没有按照生效判决书规定删除相关不实内容和发布赔礼道歉声明,反而继续在抖音、微信等多个平台发布新的悬赏文案侵害陶某的名誉权。
被执行人在抖音发布道歉视频。
2024年6月,原告陶某遂向平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欧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欧某始终拒绝停止侵害和赔礼道歉。
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欧某的思想工作,对其释法明理,阐述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但欧某始终无动于衷,甚至屡教不改,不但拒绝删除网络平台上发布关于申请执行人的文字、图片和视频,甚至继续实施侵害行为,于2024年8月再次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多条悬赏文案。该行为使得造谣陶某的不实信息在网络上传播越来越广泛,对陶某造成的不良影响持续扩大,造成陶某的名誉权受到更严重的侵害。
被执行人欧某无视生效法律文书,不仅拒绝履行义务,反而变本加厉,在案件执行期间再次实施侵害行为,公然挑战法律权威,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于是,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欧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24年10月,为调查被执行人欧某的行踪,执行法官前往申请执行人陶某工作所在地了解情况。经询问,陶某的工作单位及上级部门均对陶某进行了严格调查,并未发现陶某存在上述违法情形,欧某发布的举报内容均不属实。
2024年11月,法官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和走访调查,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欧某的踪迹,并将其拘至法院,对其进行训诫教育和释法明理。法官严肃地批评教育欧某,告知其造谣诽谤他人将要承担法律后果,情节严重将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耐心劝导欧某要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网络文明秩序,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要文明上网,守好网络言论的边界和底线。但被执行人欧某始终态度敷衍,还狡辩声称其不知道要履行生效判决书义务,法官询问其为何再次实施侵权行为时,欧某始终无言以对。
见被执行人欧某始终不愿悔改,法官便按照法律程序向其出示了拘留决定书。欧某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向法官及申请执行人陶某承认错误,表示自己是为了打击报复陶某才发布虚假信息进行恶意诽谤,现在愿意删除所有的侵权内容,并向陶某赔礼道歉,希望陶某能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
在法官及申请执行人陶某的见证下,被执行人欧某现场删除各平台上的侵权内容,并出具了悔过书和手写道歉信,郑重向陶某赔礼道歉,承诺今后不再骚扰和打击报复陶某。经申请执行人陶某和法官对道歉信内容进行确认后,被执行人欧某将道歉视频和道歉信发布到所有相关的网络平台,向陶某赔礼道歉,恢复陶某的名誉。被执行人欧某履行完义务后,申请执行人陶某同意不追究其责任,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在抖音发布道歉声明。
互联网时代,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盛行,人人都能通过网络平台发声,部分人为泄私愤或者逞一时之快,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不当言论、虚假信息,因网络用户多、传播迅速、舆论影响大,对他人名誉权造成了严重侵害。
法官在此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发布任何言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对其所发布的内容负责,一旦越界,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家要文明上网、理性发声,才能共同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