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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文是四人帮成员之一,靠“造反”起家,因毛泽东的赏识,成为继林彪之后的第二个所谓“接班人”。四人帮倒台后,王洪文被判终身监禁,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王洪文简历
王洪文,父亲王国胜,母亲王杨氏。王洪文是长子,下有三个弟弟,一个妹妹。二弟王洪武在西新乡开源村当农民。
三弟王洪双,1958年参军,1962年转业到陕西省武功县飞机修配厂工作,现已退休。四弟叫王洪全,在西新乡百家屯当农民,1996年因肺结核去世。妹妹叫王桂兰,在吉林市当家庭妇女。王洪文因家贫自幼给当地富裕人家放猪,只念过3个月的私塾。
1951年4月由长春市郊区人民政府征募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南渡鸭绿江编入中国人民志愿军第27军第80师,曾任警卫员、通讯员,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
1951年,在部队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随部队调防江苏省无锡市。1956年复员后,在上海国棉十七厂担任保卫科干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王洪文及同厂6人即起来“造反”,先后在厂里贴出所谓“剥开党委画皮看真相”、“市委四清工作队滚回去”等大字报。
1966年11月初,王洪文与上海玻璃机械厂潘国平、良工阀门厂陈阿大等30余人串连发起组织“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并被推为主席团成员(后任司令)。
1966年11月9日,工总司在文化广场召开成立大会,在成立宣言中公开提出“我们要夺权”的口号。由于中共上海市委拒不承认“工总司”,王等在会后煽动和裹胁数千人,强行登车要北上“告状”,制造了上海站36趟北开列车不能出发,铁道运输被迫中断31小时34分的“安亭事件”。此后,又接连制造“解放日报事件”、“康平路事件”等,使上海陷入极大的混乱。
198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其为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被告人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洪文是怎么死的
据“两案”审讯组组长汪文风回忆,在审讯王洪文时,他“对于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等同伙的一般罪行和错误,谈得很细,很具体,竭力想表现出‘悔过自新’的样子。”见汪文风《从“童怀周”到审江青》,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年版)王洪文也确实交待了一些问题。
王洪文交待的最重要也最有价值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1974年在人民大会堂开政治局会议,邓小平顶撞了江青,江青大发雷霆,张春桥攻击邓小平说“你又跳出 来了”之后,他们四个人相约,去钓鱼台17号楼开秘密会议,作出了阻止毛泽东任命邓小平为国务院第一副总理的决定。
当晚回去就寝时,他接到了好几个电话, 然后密调三叉戟飞机飞到长沙,向毛泽东告周恩来和邓小平的状,毛泽东斥责了他,他因此心情不舒畅,没有按毛泽东的指示在长沙多住几天,而是买了许多桔子, 就飞回北京,跟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海容、唐闻生一边吃桔子,一边发牢骚。王洪文对这个问题交待得很细,情节也对。
王洪文交待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毛 泽东逝世后,江青、张春桥、姚文元派他回上海组织民兵,他回到上海后,马上建立了第二武装,还突击发了枪支弹药,还对民兵头头动员说:要准备打内战。王洪 文交待的这两件事,是十分关键的,因为这两件事足以证明“四人帮”结党营私,要篡党夺权,发动武装叛乱。这两件事,是对“四人帮”定性的关键问题。此外, 王洪文还对他自己在“文化大革命”中搞打砸抢、挑动武斗等问题作了交待。
但是,王洪文对他反周恩来的事情不肯交待。这大概是因为周恩来的威信高,反对周恩来容易引起民愤,也因为周恩来生前曾经真心诚意地帮助过他,拉过他,可是 他却反对周恩来,这在道义上是站不住的,因此,他不承认他反对周恩来。当问到他这个问题时,他就装聋作哑地说:“我去长沙提到周总理了吗?我会那样做吗?我好像只说了邓小平与江青吵架的事,没有说周总理的事。”
当审讯人员问他:“那你去长沙之前为什么没有向周总理报告?”王洪文就故作吃惊地说:“哎呀!这 么重要的事情,我怎么忘记了呢?我怎么没去请示周总理呢?”当问他为什么回上海搞所谓“伍豪事件”(即“四人帮”诬陷周恩来叛变而搞的假材料)的材料时, 王洪文发誓说:“我绝对没有搞诬陷周总理的假材料。”当审讯人员向他出示他亲笔批的字时,他大汗淋漓,口中喃喃自语地说:“这倒是我的字。”
王洪文入狱后,政府方面给他提供的生活待遇是很好的。当时党和政府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四人帮”定的伙食标准是每月30元,约是当时干部机关食堂伙食费 的两倍。关押王洪文的地方,自然环境也很好,四周青山绿水,鸟语花香,还有泉水从山上流下来,汇到房屋前边的湖泊里,到处都是树林,花坛里一年三季(除去 冬天)都开有鲜花。
王洪文住的是楼房,生活设备、用具一应俱全。他每餐都是一荤一素一汤,每星期发二斤水果,喝两次奶粉冲的牛奶,吃一顿饺子,餐餐都供应 大米饭、白馒头,任其挑选。王洪文刚入狱时,是很能吃的。他年轻,身体也好,所以吃得也多,对他的供应就更多一些。但是,后来他心事重重,饭量也减少了。
监狱方面为了做王洪文的工作,除了开导他外,还对他格外关照,让他的妻子崔根娣来监狱探望他。王洪文见到他的妻子时,百感交集,对他妻子说了很多话。他告 诉他妻子,要好好保重身体,教育子女好好学习。妻子来探望他以后,他的心情好了许多。
1981年,经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理,王洪文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洪文被判处无期徒刑后,他母亲王杨氏得知消息,着急上火,得了脑溢血在长春去世。王洪 文得到这个消息,内心很悲痛,加上他的刑期长,从此情绪低落,再也没有振作起来。
王洪文毕竟阅历浅,心理承受力差,怎么开导也不起作用。他心情苦闷,长吁短叹,愁眉苦脸。沉重的心理压力,加上对其母亲的思念,使他于1985年患上了严重的肝病。他的病一开始自己也没有感觉,是经过例行体检发现的。
发现后, 狱方就给予及时治疗。后来发展得比较重,就被迁离秦城监狱,送到公安部所属的北京复兴医院住院治疗,与张春桥同住一个医院。这个医院的医疗条件是很好的, 王洪文得到了很好的治疗,但他病得太重了,不久就转入病危阶段。尽管医院对他进行了全力抢救,但仍然没有留住他的生命。1992年8月3日,王洪文在医院 里病亡。
王洪文病亡后,有关方面为他处理了后事。为王洪文送行的,有他的兄弟、妹妹,他的妻子,他的三个子女。王洪文的兄弟和他长得很像,兄弟感情很深。兄弟们对 于王洪文的病逝,很悲痛。王洪文无论是在上海当领导还是到中央任副主席,他们都没有沾到王洪文的光,而是继续在长春郊区当菜农。他们现在仍然在长春郊区当 菜农。
《人民日报》于1992年8月5日刊登了王洪文病亡的电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王洪文因患肝病,于一九九二年八月三日在北京病亡。王洪文五十八 岁,于一九八一年一月经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王于一九八六年患病后即被送医院治疗。”
198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其为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被告人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2年8月3日因肝病病死于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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