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敲诈!80盒伟哥?你是自用吗?”男子药店买伟哥,凭经验发现药不对,又买80盒并向药店索赔6万赔偿,法院这样判了!

2024-10-19 12:00   安徽  

四川成都的李先生,近日因一次购药经历,与当地一家药店发生了激烈的纠纷。他怀疑自己购买的伟哥有假,竟一口气买了80盒,要求药店假一赔十,索赔6万元。


药店方面却坚称李先生是恶意购买,双方各执一词,最终这场纠纷闹上了法庭。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01 案情回顾

李先生是四川成都的一名公司职员,因生活节奏快,偶尔需要借助伟哥来调节身体状况。一直以来,他都对某款售价120元的伟哥比较信赖。这天,他下班路过常去的那家药店,决定再去买一盒。

药店店员见到李先生,立即热情地推荐了几款价格更高的同类产品。但李先生不为所动,坚持要买自己习惯用的那款。店员虽然有些无奈,但还是拿出了那盒120元的伟哥。李先生付了钱,便回家了。

可当他仔细查看这盒伟哥时,却发现有些不对劲。这次的包装与之前买过的有些不同,说明书上的字迹也模糊不清。李先生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怀疑自己可能买到了假药。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李先生上网查询了这款伟哥的批准文号。结果让他大吃一惊,这款伟哥在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官网上竟然查不到任何信息。

李先生气愤不已,决定再次前往药店讨个说法。他来到药店,一口气买了80盒同款伟哥,总共花费了9600元。

买完药后,他当即找到了药店负责人,直言这款伟哥有问题。

“你们怎么卖这种假药?我在网上根本查不到这款伟哥的批准文号!”李先生愤怒地质问道。

药店负责人一脸惊讶:“我们卖的都是正规渠道进货的,怎么可能有假?”

李先生据理力争:“那你们解释一下,为什么这款伟哥的批准文号在网上查不到?还有,这款伟哥的包装和说明书为什么与之前的不同?”

药店负责人一时无言以对,但随即又反驳道:“就算这款伟哥有问题,你也不能一口气买80盒啊!你这是恶意购买,想敲诈我们吧?”

李先生一听这话,更加生气了:“我哪里是恶意购买?我是为了收集证据,让你们赔偿我的损失!你们卖假药,就应该假一赔十!”

双方争执不下,药店负责人拒绝了李先生的赔偿要求。李先生无奈,只好将药店告上了法庭。

02 法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药店出售无证伟哥是否违法?以及消费者明知是假药仍购买并索要赔偿是否违法?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伟哥作为一种保健品,必须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但李先生购买的这款伟哥缺失生产批文、合格证书、卫生许可证等可追溯信息,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因此,药店出售这种三无产品的行为,显然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李先生明知是假药仍购买并索要赔偿,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理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知,虽然李先生明知这款伟哥存在问题,但仍然购买并索要赔偿,但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职业打假行为,并不构成违法。特别是在涉及食品和药品安全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药店在十日内退还李先生9600元货款,并赔偿6万元。

03 案件点评


网友评论,李哥赢了,这回估计不用伟哥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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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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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话今世
聊聊咱老百姓身边的法律小故事,多懂点法,总是不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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