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倾向于葡萄酒,再不然就清酒;佐餐酒要看具体在吃些什么;但是也有一些时刻,会想喝一杯鸡尾酒。
昨晚消炎药吃着,喉咙肿痛,做了一杯Greg。大杯热柠檬蜂蜜,里头掺入一盎司的朗姆酒。酒气被滚水蒸发进雨夜里。缓缓喝下,感觉担忧与炎症并散了些。次日晨的那种醒酒酒,试试西瓜汁兑粉红气泡酒,比mimosa更清爽澄澈、对嗓子友好。( “醒酒酒”,是一位经年不见的老友,在2006年发明的/或者使我初次听闻的 词汇。那时他和我的一位闺蜜要好。他比我们小几岁。唱刘德华基本就是原声。后来,人回了青岛。每年过生日,都很想念他。想这个教我们喝 “醒酒酒”的男生,再来,和我们唱K。因为,就只有他,懂唱《铁血丹心》这种,不但远超他的年岁、还远超我的时代的,筋骨劲朗的歌。他年龄小,却有种风度与筋骨,能合群却不油腻,是我很喜欢的。没有了他的纽约,就没有与我对飙粤语武侠老歌的人了。)在新泽西的自驾旅途中,早上起来,给喝多了的J和我,拿前日的冰镇西瓜,挤出汁水,混成醒酒酒。灌下去,继续强打精神,会合爷爷、带娃游泳。从前夏日里,律所周五下班后,时不时先想喝一杯马丁尼再回家。它上头快(高度酒兑高度酒)。解烦。金酒基底的,Dry Vermouth(不甜的香艾酒) 减量,Shaken,not stirred (这真不是抄袭詹姆士⋅邦德。这是有道理的:细棍搅,怎么也没有摇杯摇出来的均匀、且快;而我不喜香艾酒的那种尖甜、就算不甜版也还是尖利的,不匀的话,偶尔一口香艾过浓的会败兴)。同楼一层的P. J. Clarke’s室外席位坐满了人,我正好猫在阴暗的室内吧台上,躲太阳。那吧台狭长,旧木头已经浸满了一百四十年的手汗、人油、烟气与酒,变得柔润,如一匹老棕马的瘦颈。我将那马颈边缘捋了又捋擦了又擦,将手肘支放好,安心地喝我的马丁尼。当天吃了午餐,就喝柠檬缀饰的;没吃午餐,就三粒橄榄garnish。先吃一两颗,算是,没有起床后空腹喝酒。从来不喝Dirty版的——橄榄卤水太咸且飘油,什么好金酒,都给盖过,只剩咸脏。(1920年禁酒令时期的,PJC)
冬天下班,黑漆漆的天,钻进律所对面Black Hound蓝绒双扇门后的里厢,坐在白色单人绒沙发上喝一杯Old Fashioned,不要糖樱桃,要桔皮。整杯透着冰球的桔红色,深深浅浅,有种秋天未尽的错觉。拿在手里冷,喝下去暖。上头也快,纯是高度酒;镇静力与解烦度与马丁尼类似,然而没有马丁尼的那种, “撩”感——不是撩外界,是撩自家胃。Old Fashioned (古典鸡尾酒)有种内敛的自洽;喝着马丁尼,人会急躁地想要下一道菜赶快上来、而且还最好是烤得呲溜溜的牛排,金酒混香艾带给嗅觉与口腔的尖锐刺激让人立刻需要吃东西;喝着Old Fashioned时,它温柔和顺、几乎就是菜肴本身。Black Hound,难得从疫情中存活了下来,现在还推出了Benton’s Old Fashioned,是拿fat washed(洗过培根、萃取出熏肉的烟熏味道的)波本酒为基底,调入枫糖浆做出的。觉得那得,我很饿很饿很饿时,再喝吧。
在机场、或是露天广场,时而会喝Aperol Spritz。清新恬淡。人畜无害。不会导致抑郁,也很难喝一杯就忘形误机。有种小时候饮用北冰洋汽水的愉悦。(小学时,开始有美年达进口橘子汽水贩售。然而我觉得,无论芬达还是美年达,都敌不过那一只匍匐的北极熊。)气泡酒的快乐基底,兑上Aperol(一种橙香植物香、苦甜平衡的意大利餐前酒以及调酒材料,比葡萄酒的度数还要低),再加苏打水,乒乒乓乓激撞出俏丽泡泡。在奥地利与捷克旅行的那个炎夏里,坐在各种街边、各种广场、车站,喝了好多轮Aperol Spritz。解渴,轻松,lighthearted (心绪轻盈)。那是法学院毕业旅行。某一任后来闪离的前夫,也在。然而记忆的相框里,总不自觉滤去了他。
Heavyhearted(心思繁重的),也有:
跳舞散场,一个人慢慢地穿过夜往家走,停了汗,离家半条街时,钻进Split Eights喝一杯 “Big Trouble”——多好的名字。大麻烦。里面有田纳西威士忌、苏格兰单麦芽威士忌,跨过大西洋的联合基底,兑了China-China(一种法国里昂原产的橙香型混八角、丁香、龙胆草、奎宁树皮的芳香调味酒)、石榴汁,覆满冰晶,一牙青柠,再撒上Vadouvan咖喱粉(辣椒粉、姜黄、孜然、胡椒都在其中)。是的。就是这么五味陈杂,叫人耳鸣目眩。像那朵,突然出现在我家楼下、等候着我的, “大麻烦”。想要推他打他亲他咬他不理他抱紧他,在五条街的爪型岔路口,哪一条路都走不得,拿他不知如何是好。喝完,总是忘记其味道,就记得,那丰富、芜杂、酸甜苦辣咸交叠的眩晕感。
几乎从不喝小妞酒(Mai-Tai,Cosmo,Tequila Sunrise,Daiquiri,Margarita)的我,去年春天喝了一次Singapore Sling。好甜。甜得人不停地嗑咸杏仁压惊。那是一个很红的、连年上榜的西村地下 Speakeasy 酒吧。Little Branch。没有门牌、标识。熟客only感。时常有爵士乐乐队弹现场。然而那场地如其名、很狭小,弄不好,就会坐得距离乐手太近,导致失聪。那天,大阪学姐在纽约,我们摇摇晃晃续摊进去时,巧极了,竟然无需等位,而且又双叒叕被领到了,最末端的卡座。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就是坐在那里。混西村的J,拿着一本Granta (伦敦出版的,纯文学杂志),在那门口,说借书给我看,拐下班的、别人新婚太太去喝一杯。他说,这座位真好。我说,是吧?贿赂了领位多少、能坐上这么隐秘的角落。过了一个星期,J和我的新婚夫婿,约在Black Hound共(谈)饮(判),那大概是,最无谓无聊而尴尬的一次三人聚会。他俩没打起来;喝到一半,我只想揍人。摔了手机走了。留他俩对饮。手机碎得救不活。当然很快,就离婚了。姐姐酒量很好,他酒量也很好,两个人一杯接一杯,我很快就断片了,不记得那晚的乐声。不能喝那么甜的,一甜、必醉。醉在春夜里,风步步皆是吻。再冷酷朋克的打扮,也终于包裹不住,流溢的溏心——有记忆的那一刻,人正站在风里,像颗煎蛋一样,被金属刀叉刺破。我已经没了壳子,无以抵御。我一向嫌热红酒是个cliché,几乎从来不做。去年年尾,在北境,有人说,我去买上mulled wine热红酒、咱们带去冰湖边喝!我说,这还用买?败家玫瑰。自己做!于是我烹了一小锅经年不煮的热红酒。蜂蜜。各种香草香辛料。将要以漏网滤去杂质时,立刻有人移过弃物筒来接着。一瞬间的会心,比暖酒还暖。覆着一层冰,又浮了星许雪。粗瓷杯。俗气的圣诞纹样。红红,绿绿。其实喝不喝都无所谓,我想,总能暖暖他弹琴的手吧。极寒中,他弹了一首歌。那是,前年我做手术时,他发过给我的。弹得,比旧年要好些了。冲着这温喉暖手的功能,也许,mulled wine,还会在冬日里,再被召回。愿我们都:多练琴,少饮酒,家人老少康泰;饮时,皆是无需浇愁的晴好心绪。祝你平安,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