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政务   2024-11-29 15:38   广西  
关于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工作部署,现就我区推进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人员范围

全区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二、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事项

(一)启用社会保障卡发放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区将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原由非社会保障卡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原则上于2024年12月20日前变更为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二)未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此类人员不影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到账户,可暂不到金融机构激活,待领取账户内资金时,先到金融机构激活金融账户(社保卡),后再领取金融账户(社保卡)内资金(对未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但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请与户籍所在地村委、社区就业社保协管员联系,以便组织上门服务)。


(三)社会保障卡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779-8603900。


三、遗失社保卡补办事项

补办社会保障卡的。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委(社区)登记,统一补办理。在广西区内跨县定居的,请在居住地金融机构申请补办,激活后再向所在村委(社区)申请变更。


四、变更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基本养老保险事项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需变更领取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可以通过“广西人社”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申报办理变更,或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铁山港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专区(一楼)办理。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需变更领取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本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统一到户籍地村委、社区登记,统一换卡后变更;在广西区内跨县定居的,请在居住地金融机构申请换卡,激活后再向所在村委(社区)申请变更发放待遇账号。


(三)社保卡申领相关业务咨询电话:南康镇:8608890、营盘镇:8702526、兴港镇:8906069、区社保中心:8607881。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村委(社区)要充分认识到社保卡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养老保险业务中应用社保卡的重要性。要加强领导,凝聚共识,不断拓展社保卡在惠民利民领域的应用,形成推进社保卡应用的合力。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村委(社区)要做好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参保人员充分了解待遇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用卡积极性,规范用卡行为,营造广泛使用社保卡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事项

(一)铁山港区社会保障卡制卡合作的银行有: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桂林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等银行。


(二)铁山港区人社部门和各制卡合作银行不会发送含有网页链接的短信通知,也不会向参保单位或个人索要社会保障卡账号和支付密码等个人敏感信息,请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高网络诈骗防范意识。


附:社会保障卡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进村(社区)服务时间安排表

铁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来源:区人社局
编辑:周芳如
校对:邓丽清
审核:吴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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