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两行言语,传递着浓浓的感激之情。日前,被救助人李某来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有“伸出援手、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检察干警手中,表达对检察机关为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的谢意和检察院执法为民的感恩之情。
2008年4月17日下午,刘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未经检验的三轮摩托车与路边停放的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又将行人李某撞倒致伤,造成李某重伤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刘某负全部责任。因刘某系无证无牌驾驶,没有保险,且没有赔偿能力,导致民事赔偿难以执行。 检察机关实地走访了解到,李某丈夫因病去世,家中有年逾八旬的老父亲需要赡养,李某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案发后,李某右腿受伤严重,需要借助拐杖行走,因得不到被告人的经济赔偿,且现有经济状况无法进行后续治疗,伤情不见好转导致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无法正常生活、工作,家庭十分困难。如何帮助困难的家庭走出困境?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启动司法救助,开通“绿色通道”,指派专人帮助李某准备司法救助所需材料,缩短办案期限,联系相关部门快速审批发放救助金,将救助金发放至申请人手中,用于其家庭生活及治病医疗。 事故伤害虽然无情,执行法律却是有温度的。面对遭遇侵害、生活困难的群众,经开区人民检察院一直在探索更多元、更立体、更高效的司法救助模式。除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以外,对于李某的生活困境,经开区人民检察院采取“1+N”联合救助帮扶,即检察机关+社区、妇联等,对被救助人进行多元化长效帮扶。与社区沟通联系心理咨询师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实施心理救助,持续对李某的生活进行关注;与当地妇联、民政等部门沟通联系,联合解决李某就业问题。 大雪纷飞寒意浓,李某的内心却是暖暖的,充满着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
来源:经开检察
编辑:刘雨晨、宋浩然
初审:周炳宇
复审:王 男
终审:孙志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