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长乐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进行再传达、再学习、再部署。党组书记、院长林岩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实党建工作,做优党建品牌矩阵,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旗红”引领“法徽红”。
高质量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促进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性化解。研判上诉和发改数量较多的案件类型,强化判前释法、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及时总结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建立上诉案件台账管理制度,明确移送材料、移送期限、移送流程。加大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诉后、执前化解力度,推进纠纷在诉讼前端、中端、末端“三端共防”。
加强内外联动,结合福州中院“惠企安商十三条”的要求,深化机制创新,协调解决破产审理中遇到的障碍。主动与上级法院沟通,掌握破产审判的最新要求。加强内部协调,创新执转破工作方式,常态化推进执转破案件的识别、移送、审理,争取在破产和解、普通债权清偿率、有财可破案件审理方面取得突破。
全力落实福州中院党组“品质榕法提升工程”“正气榕法提升工程”部署要求,全力写好长乐篇章,努力打造在全市全省全国叫得响、立得住、能推广的工作亮点和创新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壮大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加大案件委派力度。抓紧抓实交叉执行、终本清仓、“执破直通”等工作,不断提升执行指标,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会议要求
要持续树牢实干实绩导向,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科学设置审判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巩固提升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做在经常。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正气充盈的法院铁军。
供稿 | 综合办
美编 | 林宇杰
本文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