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薛家湾第十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文摘   2024-08-13 08:40   内蒙古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的改善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根据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食堂服务需要,经学校支委会、校委会研究决定:对学校食堂所需的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实行以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前来参与竞标。

一、招标内容:2024年秋季至2025年夏季学期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

二、资质要求

(一)具备齐全、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主体资质,并且年审有效。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占地面积应当在30平方米以上,并且经营场所卫生干净,安全措施到位。

(三)经营人员应当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凡向学校食堂供应大宗食材的企业,必须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

(五)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商应为有以人为本理念、公益服务认识、社会责任明确的企业,愿意为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供应服务。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近3 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和投诉现象,信誉度较高,具有相应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营场所,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

(七)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八)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严禁用食品配送车辆装运有毒有害,影响食品安全的物品。

(九)具有相应的贮存能力、其贮存(仓库) 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

(十)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协议价格原则上应低于本地区的同期市场价格(市场实际交易价),做到随行就市,买卖公平合理。

(十一)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

大米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 1354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面粉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 1355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食用油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 1536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肉类必须由取得国家定点屠字许可的屠字场提供,符合最新版本CB 2707 标准,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鲜鸡蛋必须符合CB 2748 标准。

严格执行和学校签定的学校大宗食材配送协议; 不得私自更换配送食品的种类,不得超范围配送食品;由于某种原因需退出学校大宗食材配送时,应当在做出退出决定的1月前向学校提出申请。

三、供应要求

(一)供应商要无条件地接受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做到立即整改。

(二)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采购协议和安全配送协议,教育体育局和市场监管局将不定期对定点供应商和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抽检中发现有配送法律法规禁止食材食品的,学校将立即终止协议,取消配送资格,任何时候不得再次为学校配送食材食品。

(三)特殊性蔬菜单价依照市场价格为参照,每月月初询价一次,特价产品除外。不同时段的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临时约定。

(四)中标单位中标后,在供货期间,如遇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招标确定供货单位配送食材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相关合同无条件终止。若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与上级政策有冲突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近两年内未受到过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证明1份;

(六)近期的征信记录1份;

(七)经营场所照片1份;

(八)健康证复印件1份;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8月10日—2024年8月17日(2024年8月17日18:00报名截止)地点:准格尔旗薛家湾第十小学

六、联系电话

王老师:13190822230、杨老师:14747927817
樊老师:13847736328

七、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准格尔旗薛家湾第十小学所有,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前来洽谈合作。  



鄂尔多斯准格尔旗薛家湾第十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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