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网约车被充当“运钞车”,多名司机被调查

文摘   2024-11-27 16:00   江苏  



注意:电信网络诈骗风险再度升级

四处游弋的网约车

竟成为骗子的“运钞车”!


最早在今年9月

上海警方就发现

网约车成为骗子的“闪送”工具

递送骗取的黄金、现金等财物


类似情况在全国多地频繁发生。从各地警方公布的信息看,骗术本身并不高明,或是刷单返现陷阱,或是引诱投资理财,或是冒充公检法机关等,让受害者入局。除了网约车,还有汇兑购物卡、虚拟币交易、实体店套现等,骗子获取涉诈财物的手法不断演变,给打击和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如何斩断诈骗团伙的“洗钱”通道,成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关键。


新骗局:

黄金、现金+网约车


10月10日中午,刚送完上一位乘客,就抢到了从浦东到宝山的长距离订单,网约车司机李明(化名)窃喜。


这个订单不太寻常。李明到上车点后,乘客没有上车,只是把抱着的纸箱放进后座,告诉他收货人的联系方式,让他把东西送到目的地,说完就走了。


当运载的对象由乘客变成包裹,许多网约车司机并未觉察到风险。“我没问里面是什么,反正就是送个箱子嘛。”开网约车三年多,李明之前帮人送过文件,对他来说,只要完成行程,收到钱,送乘客还是送物品没有区别。


到达原定目的地,李明把车停在路边,给收件人打电话。“对方说在外面办事,要改目的地,在电话里给我指路。”按照手机那头的指示行驶几分钟后,一名男子在路边招手,确认了订单信息后,取走了后座上的纸箱。


约莫两小时后,李明就接到了浦东公安分局花木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向他了解上述订单的情况。直到那时他才知晓,运送的纸箱里装着7万元。更出乎意料的是,取走箱子的人是电信诈骗团伙成员。


蒙在鼓里的网约车司机突然被卷入一起诈骗案件。“警察查下来,我确实是不知情的。虚惊一场。”李明说,今后再接到只运送物品的订单会拒绝,“不想惹麻烦”。


两个月以来,上海多名网约车司机因运送涉诈财物接受警方调查。在诈骗团伙的布局中,不明所以的网约车司机被利用成为转移涉诈财物的“工具人”。


诈骗手法的变化公安部门早已察知。在李明运送纸箱的过程中,警方通过警银合作预警机制,找到诈骗受害者姜先生。“姜先生遭遇的是投资理财类诈骗。骗子跟他说,线下交付现金投资款,可以省去平台交易费用。”承办此案的花木派出所民警顾磊表示,已经被深度洗脑的姜先生按照骗子指示,先用积蓄购买了实物黄金,然后到银行取现,之后将这些财物打包装箱,再叫网约车转运“投资款”。


根据警方调查,拿走纸箱的男子辗转于浦东、闵行和宝山,身边有3名同伙随行。10月11日凌晨,民警在宝山区一间旅馆内开展围捕行动,一举抓获向某、龙某、张某、杨某4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涉案包裹,内含现金7万元及黄金首饰17件,价值30余万元。


据嫌疑人交代,他们通过境外通信软件与上线联系,专门负责获取诈骗财物。因直接去银行拿走钱款容易被发现,他们便按照上线指示,引导被害人用网约车转运。在这过程中,他们会给接单司机留下联系方式,等司机快到定位地址时,为其指路到真正的取货地点,以增加迷惑性。


这起案例仅仅是近期“黄金、现金+网约车”骗局的一个缩影。据上海警方,“线上洗脑+线下取现+网约车投送”的组合模式,已成为近期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今年9月,松江警方也曾查获一起利用网约车运送黄金的诈骗案件,成功帮受害人挽回损失近4万元。


新风险:

更具隐蔽性迷惑性


不仅在上海,近期全国频繁出现利用网约车运送现金、黄金等,转移电信网络涉诈财物的案件。据媒体报道,郑州、武汉、金华等多地出现利用快递、网约车运送黄金实施“线上诈骗+线下取钱”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为了快速实施诈骗、转移洗白赃款,不法分子诱骗受害者提取现金或购买黄金,并通过网约车运送到指定地点。


“从9月份开始,我们多次查处用网约车转运涉诈财物的情况,有些网约车还是跨省市运送的,说明诈骗分子很狡猾。”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九支队副大队长黄力乾介绍,与之关联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主要有:刷单返利+邮寄黄金“提现”、虚假投资理财+邮寄黄金“充值”、冒充公检法+邮寄黄金“自证清白”等。


结合各地警方公布的案例,在诈骗实施阶段,诈骗分子还是以常见的诈骗套路为基础。获取受害人信任后,诈骗分子便以需要“支付手续费”“缴纳解冻金、保证金”“投资入股”等理由,诱骗受害人将大额现金或黄金等通过快递或网约车运送到指定地点,在实施诈骗的同时,还能“洗白”诈骗资金。


“这类诈骗活动的最大变化是在获取诈骗财物的环节,由原来的线上转账,转变为诱骗受害人将大额现金或黄金等,通过网约车运送到指定地点来骗取钱财。”黄力乾说,这样做是为了不见面、不现身就能成功获取现金或黄金,相较于线上转账,更加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


来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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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川沙派出所接辖区某金店反映称:一位邹姓女士在该金店一边爽快购买、一边不停地回复消息,情况可疑。


几乎与此同时,所内接到线索称有人在辖区内购买黄金,约292.77克,疑似被骗。经与金店核实,目标指向同一女子,金店已按要求记录了购买人邹女士的确切身份信息。



民警接到消息后,马不停蹄地开展核查并驱车赶往邹女士的居住地拦截,一路上民警试图电话联系邹女士,发现无法接通,情况十分紧急。民警通过多方查问才终于找到了邹女士,但邹女士并不愿意透露半点信息,且坚称购买的黄金在家中,无需民警帮助。


民警耐心劝说邹女士,一连说出了好几起新型黄金网络诈骗的案例,并结合邹女士的情况分析,邹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缓缓说出黄金已通过网约车方式寄出的实情,民警立即联系网约车司机。



此时司机正在赶往青浦区的“指定地点”,且已驶过黄浦江,距离目的地仅10多公里,民警让司机马上返回至川沙派出所,40分钟后,司机到所,民警当着邹女士的面将2盒打包的“零食包裹”打开,黄金完好无损,这下大家都松了口气。


经了解,邹女士先是受到一则网上赚钱广告的吸引进入一个投资群,后在“客服”诱导下下载了某投资APP,眼看“投资群”里的群友们都获得了高收益、高回报,也不免心动进行投资,按照对方引导购买黄金,通过叫车的形式将黄金送往指定地点。


好在民警及时劝阻,1小时内追回了价值22.6万余元的黄金。



在此之前,同样为了逃避公安机关侦查打击的“邮寄黄金”骗局一度盛行。一名长期从事反诈侦查的民警表示,随着公安机关打击行动不断深入和预警劝阻工作广泛开展,诈骗分子通过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转移被骗资金的渠道愈发受到限制。于是,诈骗分子想出新的法子:用实物代替转账,用于规避相关部门的打击。


如今,为何网约车取代快递、闪送等渠道,成为新的涉诈财物转移工具?这位反诈侦查民警表示,邮政、快递、闪送等行业逐步严格对快件收寄的验视要求,也有对收件人的实名核查要求,加之物流从业者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能力增强,“诈骗分子通过快递、闪送等寄送实物黄金,被查的风险越来越大,于是开始钻新的空子”,便捷的网约车成了诈骗分子的新工具。


多名受访者指出,对于网约车运送包裹的行为,目前仍缺失有效管理和操作规范,呼吁主管部门和企业尽快建立完善相关规则。针对这一新的犯罪手法,闵行公安分局正利用“平安商户联盟”机制,联手企业对网约车司机开展反诈宣传,并指导网约车平台制定应对策略,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网约车司机实际参与转移涉诈财物,

是否涉嫌违法犯罪?


警方和法律界人士均表示,如果确实不知道运送包裹为涉诈财物,一般来说不构成违法犯罪。但如果存在知情或伙同情节,就属于刑法规定的“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可能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警方建议,网约车司机在接到物品运送单时,要严格落实开箱验货等工作规程,如果遇到投送大额现金、运送不明包裹、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可疑情况的要立即举报,切勿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新挑战:

犯罪手段呈智能化


梳理发现,这两年,线下渠道又成了诈骗团伙“洗钱”的常见方式,给社会公众造成新的危害。多地警方发现,有车手(洗钱团伙)盯上实体店铺,通过到餐饮店、花店、金店、手机店等进行大额消费,或借口支付限额让店主帮忙转账等方式,来洗白涉诈资金。


被卷入其中的商户经营者,无意中成为诈骗分子的“洗钱帮凶”,导致自己名下的账户被冻结,甚至可能承担涉案资金被划扣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而在线上,除了“跑分”等手段依然盛行,一些诈骗团伙还通过购买虚拟货币,向境外转移涉诈资金,给监管和整治带来新的挑战。据介绍,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过程中,卖方先在虚拟币交易平合上出售虚拟货币,买方支付人民币用于购买虚拟货币,卖方用银行账户收取赃款,再进行拆分、取款,之后再将现金交给上家,并收取虚拟货币作为佣金,如此循环往复,逐步洗白赃款。实际上,买方的账户就是电信诈骗分子控制的账户。


一名法律界人士指出,虚拟货币一是匿名,二是去中心化,能实现快速、大额向境外转移资金。在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的时候,大额资金也会被打散,犯罪团伙内部人员分工负责不同种类的虚拟货币资金转移。对于司法部门来说,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的犯罪取证难度也更大。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止付、冻结措施,犯罪分子不断寻找、试探资金链薄弱环节,变换赃款转移方式。”黄力乾说,在犯罪手段和方式不断变化升级的情况下,警方也在大力推动反制技术的研发应用,通过抢占技术高地挤压犯罪空间。


在打击和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时,参与其中的人尤需关注。上述法律界人士表示,对参与“洗钱”环节的人员,根据行为的不同,主要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信罪”。所谓“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受到各界广泛关注。


从各地检察院的数据看,这个滋生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温床的新型犯罪,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犯罪手段也呈现智能化特点,如使用批量注册软件等技术设备以及虚拟币等手段来实施。此外,犯罪主体呈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特征,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涉案人数增多,有的甚至在自身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时也丝毫没有察觉。“他们在洗钱活动中,充当租售银行卡和电话卡、跑分等行为角色,可以理解为诈骗分子洗钱的帮凶,构成电诈链条中的洗钱工具人。”上述法律界人士说。


为应对“洗钱”活动的新情况,我国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和落实措施。今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围绕明确法律适用范围、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完善反洗钱义务规定等内容,对相关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公安部门也在强化多警种合作、提升侦查技术等方面发力,力争提升全链条打击、切断非法资金流转的打击效能。


来源 | 江苏新闻、上观新闻、@警民直通车-上海

编辑 | 潘希佳

校对 | 王冕

责编 | 聂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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