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7厅局联合印发!事关新生儿

政务   2024-09-08 17:40   新疆  


日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提供技术支持,联合7厅局共同印发《自治区高效办成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预防接种证办理、本市户口登记(1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申报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居民医保登记、科学育儿指导服务7个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联办事项高效整合,实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办理。


《方案》明确,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做到不同部门和机构之间的信息集中共享和整合,在提供线上办理服务时,相关部门能快速获取新生儿信息,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无需跑动多个部门,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新服办”APP,就能足不出户完成新生儿出生相关事项办理。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对象为1周岁以内婚内生育新生儿,在自治区范围内各级助产机构出生,并在助产机构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自治区户籍,符合随父、随母落家庭户条件,至少一方正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缴费情况符合参保地政策规定;申请人为新生儿母亲或父亲。


除线上办理外,满足上述条件的新生儿父母还可前往各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相关事项。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编辑:玛拉丽  责编:康彬

审核:王新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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