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9时—12月6日17时,请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办理毕业申请。
(一)申请毕业时考生要按照页面流程提示线上采集个人图像。由于线上采集的个人图像要用于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进行采集,否则可能无法在学信网注册毕业信息。个人图像采集要求:
(二)申请毕业时,考生要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申请毕业相关信息,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然后从系统中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表》,本人核对签字后,连同前置学历认证材料(仅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上传)一起上传至系统,上传的图像要完整、清晰,无本人签字的审核表不予认可。
(三)考生完成上面流程后,按照页面提示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途径支付毕业审定费用,毕业审定费用为75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申请毕业的资格。
(一)申请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仅上传本人签字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表》。
(二)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除上传《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表》外,还须上传以下前置学历认证材料之一,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毕业申请不予审核通过。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要有论文答辩成绩。凡持有2011年以前发放的论文答辩成绩纸质合格证的考生须到主考学校办理成绩上传手续。
(四)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现在的身份信息(姓名或身份证号)与前置学历身份信息不一致,须向所选初审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居民身份证编号变更证明、户口本等。要注意:除户口本以外的证明材料原件由考试机构存档,不退还考生。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五)考生一定要按要求上传或提供申请毕业需要的材料,否则可能无法在学信网注册毕业信息。
在审核过程中凡发现有伪造、涂改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中。考生毕业申请的审核结果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考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自己的毕业信息后,联系申请毕业时所选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的颁发情况。请注意,《毕业生登记表》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唯一考籍档案,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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