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州党委第六巡察组于2024年11月5日至12月5日对奎屯市人民法院党组、奎屯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四个聚焦”,紧扣法院、公安局职能责任,精准开展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系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监督检查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聚焦巡察、审计和各类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奎屯市人民法院、奎屯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所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州党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奎屯市人民法院、公安局联系邮箱,分别设在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奎屯宾馆、各街道(乡)、行政服务中心、各派出所、奎屯火车站、友好商场等地。
信访电话:市人民法院19009923202,市公安局17599923009,受理电话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2月5日,每日10:00至19:30。
信访电子邮箱:市人民法院13709992976@163.com
市公安局17599923009@139.com
信访接待室:奎屯宾馆一号楼2楼、3楼信访接待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州党委第六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巡察奎屯市人民法院二维码)
(巡察奎屯市公安局二维码)
伊犁州党委第六巡察组
2024年11月5日
监制丨李小燕
审核丨吴春萍
责编丨周映彤
编辑丨魏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