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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说夫妻之缘,伉俪情深,恩深意重。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解怨释结,更莫相赠,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琴瑟和鸣、和谐稳定的夫妻关系无疑人人向往,但若彼此感情破裂,好聚好散也不失为一种妥善的处理方式。近日,沙坡头区法院柔远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返还彩礼的离婚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解怨释结。
小红(化名)与小明(化名)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后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差异、家庭琐事等矛盾不断,让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最终破裂,后双方协商离婚但因彩礼问题协商未果,小红便起诉至法院。
庭前调解时,小红及家人认为小明不善言辞,遇到问题总是逃避,在小红生病时不关心、不照顾,坚持要求离婚。小明及家人认为小红婚后经济开销较大,与小明安心过日子的诚意不足,同意离婚但要求小红全额退还彩礼。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面对此种情形,法官决定通过庭审循序渐进进行释法析理。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态度明显缓和,法官顺势向双方阐述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判例,在小红心里种下彩礼需要退还的认识,同时也让小明意识到双方已领取结婚证并共同生活,全额退彩礼期望值过高。
最终,经承办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小红当庭向小明退还了部分彩礼,小明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清点、查收了退还的彩礼,至此双方纠纷终于圆满化解。
离婚案件虽涉案标的不大,但关系社会稳定,往往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矛盾较大,处理时一旦不小心就会激化双方矛盾,需要法官耐心引导、仔细聆听,始终将“如我在诉”的理念贯彻始终,才能理解当事人心情,了解其真实诉求,找到处理矛盾的突破口,找到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第1807期
供稿:孙瑞鑫 审核:王小勇 编辑:马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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