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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评协〔2024〕57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行为,切实防范化解执业风险,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资产评估行业规范执业与风险防范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树行业新风正气,防范化解执业风险。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案例警示学习。各资产评估机构应认真组织机构内部从业人员学习《资产评估行业案例警示集》(详见附件),深刻理解案件背后的风险点,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紧抓质量提升主线,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准则,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开展风险排查与整改行动。各资产评估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典型案例,全面排查质量管理制度体系与执行情况,认真查摆近两年的相关业务底稿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深刻剖析原因,按照中评协《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的要求,加强内部治理,及时整改到位。
(三)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各资产评估机构要落实警示教育主题精神,深刻汲取反面案例教训,围绕如何加强国资监管、防范资产评估造假、提升执业质量等议题,深挖思想根源,端正执业态度,努力营造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执业风气。
四、活动要求
(一)提升认识,压实责任。各市注协及各资产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增强主体责任。各市注协要指导督促辖区内的执业机构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并将活动纳入本地区评估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执业机构负责人(首席评估师)要亲自研究安排、引领学习、树立榜样,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种平台、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好警示教育活动情况,确保有交流、有互动、有氛围、有成效,推动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附件:资产评估行业案例警示集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9月30日
关
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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