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查处两家餐饮店!原因是…

政务   2024-10-12 22:30   福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和《鲤城区“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治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一、案情简介
2024年7月26日,群众投诉反映七星街某私房菜,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营过程中油烟只通过家用抽油烟机抽排进入小区地下管网,致使油烟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二、处理情况
2024年7月27日,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区市场监管局、鲤中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现场发放《鲤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手册》《鲤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单》等宣传告知材料,指导店主7日内落实整改。
2024年8月7日,执法人员回访,该餐饮店已按照要求对油烟净化设施及烟道进行整改。

检查时

  整改后

  

案例二
一、案情简介
2024年8月6日巡查发现,开元街道某姜母鸭店后厨安装的油烟净化器老化、净化效率低,净化器上存在少量滴油,排烟管道存在跑烟现象。
二、处理情况
2024年8月6日下午,执法人员入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放《鲤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要求店主10日内自行整改。
2024年8月19日,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开元街道综合执法队联合回访,该店已按照要求更换低空油烟净化器并对排烟管道进行维护。

检查时

整改后



鲤城区融媒体中心出
编辑:吴秋瑜

二审:郭巧燕

三审:薛相宜

来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鲤城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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