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和大刚相识于单位组织的一场球赛,不久大刚以球友名义送给小美名牌运动鞋和球拍等礼物。后因小美一直未与其建立恋爱关系,大刚遂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小美返还其所送礼物的对应价款。他的请求能否获得支持?
——不应支持。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的前提是没有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受损一方向获利一方转移财物有违自己的本意。本案中大刚在追求期间给付对方财物时是自愿的,且金额不大,并未违反自己的本意,不构成不当得利,仅为一般赠与。即便大刚是为建立恋爱关系而进行的赠与,小美显然也没有与之建立恋爱关系的义务,和以建立婚姻关系为目的的彩礼并非同一概念。因此,大刚的返还主张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戳右下角小花分享给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