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政务   2025-01-15 13:15   西藏  


公 告



















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关于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藏法办〔2020〕6号)有关要求,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欢迎各合格律师事务所前来选聘。具体如下。

一、名称及预算

名称: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聘用。

方式:公开选聘。

预算:聘用预算约5万元。

二、选聘范围和参选条件

(一)选聘范围

1.本次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1名(1家)专业律师担任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及局属单位(林芝市民族艺术团、林芝市图书馆、林芝市群众艺术馆、林芝市藏东南文化遗产博物馆)法律顾问,聘期1年。

2.专业特长要求。以行政法、民法、合同法领域为主,兼顾法理、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公司法、投资法、金融法、PPP法务等领域。

(二)参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4.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5.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聘任单位规定的其他处分。

三、服务内容

(一)重点梳理已发生的涉访涉诉案件,分析查找聘任单位履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依法履职规范要求,提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合理建议方案。每工作年度不少于1次。

(二)定期走访聘任单位,了解重大决策部署,参与聘任单位日常法律事务处理,沟通交流法律服务重点内容,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措施和方案。每季度上门走访不少于1次。

(三)根据聘任单位要求参与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和行政赔偿等案件办理。

(四)参与聘任单位重大改革、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活动、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民生项目等研究论证,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如参加单位党组会议,年度不少于6次。

(五)根据聘任单位的要求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和重大项目或重大合同的洽谈;具体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行政机关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以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六)围绕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聘任单位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行政资源优化配置等重点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建议或者调研成果。每工作年度不少于1次。

(七)根据要求,通过以案析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授课,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与风险防范意识。每工作年度不少于1次。   

(八)根据要求协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每工作年度不少于1次。

(九)妥善收集保管行政机关提供的原始资料、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法律顾问承办业务形成的其他文件材料,按照规定立卷归档。

(十)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提交资料

提交法律顾问费用报表、律所简介、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律师或律师团队名单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法律实践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

上述申请资料一式三份,均须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后予以密封。

五、报送资料时间

本次选聘接受报名的时间为: 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下午17:00时前。逾期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相关资料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及报送资料地址

联系人:薛林毅  13549040969

地址: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一楼执法监督科(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尼池中路3号)



林芝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15日  



















审核:吴青玲
主编:多杰平措
编辑:刘昀秋
图文来源:林芝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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